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烂尾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烂尾楼处置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烂尾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组  长:解宁元    区长

副组长:胡民升    区委常委、副区长

韦  红    副区长

方  明    公安高陵分局局长

成  员:陈荣军    区人防办主任

王宝良    区建住局局长

高  炜    国土高陵分局局长

李任革    规划高陵分局局长

程宏泉    区司法局局长

李亦冰    鹿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国强    泾渭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宝良同志兼任,负责全区烂尾楼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

二、工作职能

区建住局:主要负责烂尾楼工程项目质量审查,出具建筑物能否续建或是否需要拆除的明确意见。

国土高陵分局:主要负责对烂尾楼项目土地权属进行审查,对烂尾楼土地予以完善用地手续或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规划高陵分局:主要负责对辖区烂尾楼项目及其地质环境情况进行规划审查,并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保留等提出明确意见,对符合规划的完善相关规划手续。

区人防办:主要负责办理人防验收等相关手续。

公安高陵分局:主要负责对烂尾楼项目的消防安全等进行审查。

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对烂尾楼项目处理提供相关司法协助。

鹿苑街办、泾渭街办:主要负责烂尾楼纠纷协调以及司法鉴定等相关手续。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