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烂尾楼处置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烂尾楼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组 长:解宁元 区长
副组长:胡民升 区委常委、副区长
韦 红 副区长
方 明 公安高陵分局局长
成 员:陈荣军 区人防办主任
王宝良 区建住局局长
高 炜 国土高陵分局局长
李任革 规划高陵分局局长
程宏泉 区司法局局长
李亦冰 鹿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国强 泾渭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宝良同志兼任,负责全区烂尾楼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
二、工作职能
区建住局:主要负责烂尾楼工程项目质量审查,出具建筑物能否续建或是否需要拆除的明确意见。
国土高陵分局:主要负责对烂尾楼项目土地权属进行审查,对烂尾楼土地予以完善用地手续或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规划高陵分局:主要负责对辖区烂尾楼项目及其地质环境情况进行规划审查,并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保留等提出明确意见,对符合规划的完善相关规划手续。
区人防办:主要负责办理人防验收等相关手续。
公安高陵分局:主要负责对烂尾楼项目的消防安全等进行审查。
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对烂尾楼项目处理提供相关司法协助。
鹿苑街办、泾渭街办:主要负责烂尾楼纠纷协调以及司法鉴定等相关手续。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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