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陵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陵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高陵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9〕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清理偿还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逾期帐款。

(二)清理偿还区内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逾期帐款。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胡民升任组长,区财政局局长刘焱、区工业和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东强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建住局、区审计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各街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清欠办)设在区工业和商务局。

三、工作重点

(一)2019年1月底前优先完成以下6项账款清理

1.拖欠农民工工资;

2.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

3.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

4.各部门拖欠民营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

5.国有大型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

6.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民营企业合同款(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

(二)2019年底前着力完成以下账款清理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政府欠款;

2.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各部门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

3.确有困难的大型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各部门、各街办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清欠主要目标,统计汇总欠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具体欠款金额和欠款日期,并填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见附件1)。

(二)优先清欠。各部门、各街办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偿还。区财政局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支付,不得拖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要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确保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

(三)着力清欠。对暂时难以完成的清欠任务,各部门、各街办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明确工作步骤和清欠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四)督导抽查。区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优先清欠和着力清欠完成时限节点,对各部门、各街办清欠工作情况分阶段开展督促指导。各部门、各街办要按时做好清欠工作,并做好迎检准备。区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督查。区工商联加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予以通报,并跟踪抓好督办落实;被通报单位要将问题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至区工商联。

五、职责分工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清理拖欠责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排查、建立台账和清欠工作,对本级清欠工作负总责。区工业和商务局负责全区清理拖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合账汇总,并组织抽查。区人社局负责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区财政局负责清理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清理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民营企业合同款。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区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欠款,应加快相关资金拨付进度;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已纳入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化解;负责清理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区发改委负责完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完善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约束条件,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和政务诚信考核指标。区建住局负责督促工程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区审计局负责加大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审计力度。区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开展内部排查,清理拖欠情况分别报送区财政局及区工业和商务局。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清欠责任。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街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落实好各项清欠任务。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三)加强政策支持。区财政局对拖欠不还的部门,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相关部门,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区金融办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四)完善长效机制。区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街办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是贯彻中央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也是我区支持培育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切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自觉看齐,认真抓好中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街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清欠工作,并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至区清欠办。在清欠行动结束之前不得随意更换人员,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倒排清欠工期。鉴于时间紧迫,各部门、各街办要在前期掌握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抓紧做好第一步优先清欠的总结工作。全面梳理前期工作情况,发现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及政策建议。各部门、各街办要尽快开展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倒排工作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于2019年1月25日前完成;同时,对纳入2019年底前着力清理目标的拖欠账款,要制定详细的清偿计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等,确保圆满完成清欠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四)定期报送信息。1月30日前,各部门、各街办每周二向区清欠办报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报表及清欠工作情况(包括清欠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相关解决措施等)。2月份起,周报改为月报(内容不变),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情况。

(五)及时上报审计资料。根据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要求,我区提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的有关情况(审计需求单见附件2)。各部门于2019年1月16日前将最新进展情况综合报告(清欠工作部署、摸底排查结果、主要做法、完成进度、台账最新数据、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目标及措施),和审计需求资料报送至区清欠办。

(六)及时总结进展。2019年1月16日16:00前,相关单位书面报送清理拖欠工作摸底排查和阶段进展情况报送区清欠办。

联系人:黄芳    联系方式:86927072    传真:86912401

附件:1.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2.审计需求单的承办单位和责任分工


附件1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万元

项目

拖欠账款合计

(一)拖欠

农民工资

(二)两款一金

(三)财政已下达资金预算或调剂决算资金渠道的欠款

(四)保留入库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

(五)被叫停PPP和政府购买且已形成工作量等欠款

1.工程款

其中:涉及民生安全工程款

2.物资采购款

3.保证金

一、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

已偿还金额










剩余金额










其中:列入2019年底前清偿的余额










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

已偿还金额










剩余金额










其中:列入2019年底前清偿的余额










其中:地方政府平台公司

已偿还金额










剩余金额










注:1.报送时间:自2019年1月8日起,每周三上午12:00前盖章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填报要求:填报时,如某项尚未统计,则不填;如没有偿还金额或该项目不存在,则填0。

3.相关指标解释:(1)已偿金额是指国办明电通知印发后偿还的欠款合计;

(2)剩余金额是指截至填报当日的各项欠款剩余金额。

(3)拖欠账款合计不等于各分项加总,各分项间可能存在交叉关系。


附件2

审计需求单的承办单位和责任分工

以下所有资料均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资料需逐页清晰并加盖公章,统一报区清欠办汇总后,上报市工信委。

1.请提供根据相关文件制定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方案及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区工业和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2.请提供各部门、各街办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应付尽付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区工业和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3.请提供区财政局是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情况(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街办配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严防新增欠款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单位、街办配合)

4.请提供我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等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单位、街办配合)

5.请提供结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步骤和时间表,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全业账款,按规定期限化解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街办配合)

6.请提供清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区工业和商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单位、街办配合),各项支持政策和长效机制情况,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委等单位和各街办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7.请提供截至目前,推动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的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拖欠账款的典型案例)、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意见建议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区工业和商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单位和各街办,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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