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陵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高陵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交发〔2017〕1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品质西安”建设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的基础保障,是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引领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支撑。目前,我区7个街办86个行政村,公路通达率100%,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和路网状况的显著改善,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保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区农村公路依然存在着基础不牢固、技术等级低、养护任务繁重且资金严重不足,险路多、安全防护设施少、运输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在充分肯定农村公路建设成绩的同时,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十三五”期间,是我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和决战期,要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官。

二、基本原则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养护工作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努力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三、总体目标

(一)“建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建设通往相邻区县的多通道工程,县乡道路等级结构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已实现水泥或沥青硬化的等外农村公路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全部改建为等级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完成县乡道和重要村道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管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区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设置率100%,街办专职农村公路管理所设置率100%,100%建制村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制,100%建制村安排专人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街办、村委会落实必要的管理经费,路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大幅改善。

(三)“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养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切实发挥先行官作用。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为区域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一是实施中心街办连接副中心和其他区县的多通道工程,提升中心街办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大我区与相邻区县连接道路改造力度,修建一批等级高、功能全、通行能力强的一级公路项目,提高我区对外连接能力,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实施我区连接相邻区县多通道工程。

二是强化路网结构调整,实施县乡道路网改造工程。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县道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连接区域工业园区和重点街办的县乡公路,以及重要的县道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乡道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十三五”期间,实施县乡公路改建工程。

三是实施服务区域农业、旅游产业路工程。以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为引领,改造通往旅游景点、都市农业等产业公路,以扶持发展旅游、都市农业产业为重点,提升产业公路服务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城乡互动,提高农民收入。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旅游景点、各村各街办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都市农业产业通四级及以上公路。“十三五”期间,实施都市农业、旅游产业路工程。

四是实施村级通水泥路工程。到2020年底,建制村通畅率100%,对已实现水泥硬化的等外出村路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力争全部改建为等级公路,路网网络化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完成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实施通行政村、自然村工程。

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并避免连续使用极限指标。四级公路宜采用双车道标准,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交通量小或困难路段可采用单车道,但应按规定设置错车道。严格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凡是以降低工程标准或安全水平为目的的设计变更,均不予批复。

2.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根据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分阶段任务目标,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资金,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优先整治四、五类危桥,确保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十三五”期间,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桥涵配套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等。

3.严格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建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检测等从业单位“黑名单”制度。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足额落实建设资金,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严把原材料进场、关键施工工艺操作过程,关键工序转段检测验收及工程完成后的质量鉴定工作。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六位一体”保障系统。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遏制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建立区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健全区域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完善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尽快完成机构设置工作。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

落实“以县为主、省市支持”的农村公路建管养模式。全面落实区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区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将省市的支持方向与区人民政府的发展意愿相统一。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明确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街办农村公路管理所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的责任划分,将农村公路管理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县乡公路养护生产严格执行管养分离制度,由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养护公司,养护公司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和小修保养及县乡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与养护公司分别签订路基养护承包合同和路面养护承包合同,路基养护实行“合同管理,考核支付”,路面养护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

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管理主体是街办,养护主体是村民委员会。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省督查、市检查、区考核、街办管理、村负责,群众季节性集中养护和农民合同日常领养相结合的养护生产管理机制。区交通运输局代表区政府对街办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依据。村民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养护”原则,具体承担本村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筹措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指导、督促村道养护生产;做好村公路集中养护、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的组织安排。

加强我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参照省公路《关于陕西省路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增加执法人员配备。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行为,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和常态化流动监测,整治违法建筑,规范农村公路沿线经营活动,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

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县、乡道及村道的需要,在县、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因工程建设重载车辆确需反复通过特定农村公路路段的,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公路修复协议,按不低于原有公路技术标准及时修复。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专群结合,有路必养。

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巩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公路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等专业性养护由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养护作业单位承担,实行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日常养护实行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分离,逐步将路面保洁、边坡修整等非专业性路基养护作业推向市场,目前可委托养护公司或承包给沿线村民养护,签订合同,考核支付。路面养护作业实行机械化、专业化养护,创造条件逐步推向市场,目前可委托养护公司负责路面养护,实行“定额核算,合同管理,计量支付”。村道的非专业性养护由村民委员会承担,或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与村内街道保洁相结合等,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组织,或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注重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和再生利用技术,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加强路况检测和人员培训,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逐步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建立和完善桥梁数据库。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制度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细化考核指标和评比的奖惩。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劳动竞赛活动,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养护生产。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切实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在全区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革。大力推进“路、站、运”协调发展,农村客运站点(港湾)应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做好农村客运站点(港湾)的养护工作。加大场站建设资金投入,加快客运站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设施设备。到2020年,区人民政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完成农村客运班车的公益性服务转换,提升公交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方便群众出行。按照农村客运线路分布,组建农村客运专线运营公司,实行统一站点、统一车型、统一结算、统一服务标准,增强农村客运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提高经济效益。

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培育农村物流示范企业,建立便民经济的农村物流网络。鼓励有基础、有特色、有实力的农村物流企业在县、乡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等级货运站和四、五级客运站联合共建,优化站场设施资源。鼓励“运邮合作”,实现运输与邮政服务的有效衔接。鼓励大型货运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探索农村物流与农产品冷链物流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五、保障措施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期间我区农村公路发展的核心任务。全区上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公路发展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开展,成立西安市高陵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考核办、公安高陵分局、区安监局、区邮政局、区审计局、区农林局及各街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要结合自个职能,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主要由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予以保障,区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管理经费和养护经费的实际需求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建设需要在当年的财政预算编制时将农村公路建设费用足额落实到位。区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补助,支持政府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财政局等其它区级相关部门和相关街办配合,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标准调整、稳定增长机制和农村公路客运财政补贴政策进行调研,加大区级财政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三)开展示范路创建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按照“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开展“四好农村公路”示范街办、示范村创建,全面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全区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和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街办、村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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