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高陵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高陵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教考试〔2008〕1号)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我区2018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高考中考期间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维护考点、考场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请遵照实施。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考中考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高考中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高考中考工作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切实维护高考中考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高考(6月7日—8日)中考(6月27日-28日)工作顺利进行。
二、处置原则
在高考中考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坚持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遵循以下处置原则:
(一)安全维护原则。以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高考中考工作的正常秩序为最高原则。
(二)预防为主原则。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有效控制原则。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一扩展也要立足于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采取思想教育、协商调解,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
(四)正确引导原则。立足于“团结、稳定、鼓劲、正面为主”,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满足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消极因素,确保考生思想稳定和考试场所的安全。
(五)保守秘密原则。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期间,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8年高考中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置,我区成立2018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2018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的应急和处置。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组 长:王小玲 副区长
副组长:邢刚辉 区应急办主任
吴重伟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 鹏 区委机要局局长(主持区保密局工作)
张 俊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鹏武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新祥 区水务局局长
刘 林 区卫计局局长
张军祥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姚小平 环保高陵分局局长
刘 琼 区新闻中心主任
窦 举 区电信局局长
马 强 区供电分公司经理
惠晓强 泾渭供电分公司经理
李佐辉 公安高陵分局纪委书记
童敏辉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亦冰 鹿苑街办主任
樊晓峰 崇皇街办主任
曹 豫 区招生办主任
四、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有关职责要求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二)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高考中考期间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要求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学校、学生必须服从高考中考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高考中考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上级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防止新闻媒体借机进行炒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应对高考中考期间,在我区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如试卷、试题、答题卡被盗、被抢,以及运送试卷、试题、答题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
(二)出现重大社会安全类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群体舞弊、恐怖袭击等;
(三)发生重大事故灾害类事件。如考试场所和学生食宿场所发生火灾、爆炸等;
(四)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类事件。如洪涝、地震、风灾等;
(五)发生公共卫生类事件。如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六)高考中考出现媒体负面报道。
六、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一)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
1.试卷、试题被盗、被抢
(1)相关部门立即向区招生办报告;
(2)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2.试卷、试题、答题卡运送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1)押运人员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
(2)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如试卷、试题、答题卡已暴露,采取措施隔离试卷、试题接触者;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
(二)发生重大社会安全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的苗头一旦出现,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区招生办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前往事发地,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将矛盾化解在事发地内。主要包括:
1.考试中出现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上访等事件,信访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导工作,视情况通知公安局疏散群众。
2.考试中因极端天气(如暴雨、打雷)和地震等自然原因,致使考试不能正常进行,而引起考生和家长的骚动事件,由区教育局牵头,协调解决。
3.考试中出现群体性舞弊事件或利用高科技工具舞弊事件,由区教育局、区招生办、公安高陵分局等部门立即查明作弊情况和范围,并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同时控制作弊考生,防止作弊蔓延,并作进一步取证调查。
4.考试中出现恐怖袭击,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应启动社会安全应急预案,由公安高陵分局牵头解决。
5.在考生至考点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带队领导要及时与联系考点的交通警察联系,指挥考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同时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考点或考生住处,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去;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发生重大事故灾害类事件。
在高考中考期间,发生火灾、爆炸、异常天气等事件:
1.重大火灾安全事故时,相关领导指挥考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招生办。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考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严禁组织考生参与救火,考试工作人员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案件;要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如果是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事件,事发考点责任人必须组织考务员抢救试卷(试题、答题卡),并转移至安全地方;积极组织疏散考生,并救治受伤人员。
(四)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类事件。
如遇洪涝、地震、台风等恶性自然灾害,不能进行正常考试时,区招生办要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上报省、市招生部门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五)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1.食物中毒事件
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需在卫生防疫、药监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做好考点的卫生排查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启动卫生防疫部门应急预案,报告上级部门;对中毒人群立即采取救治措施,防止中毒人群进一步扩大。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认真做好封锁、隔离、调查等处置工作,切实做好考生、监考员及其考务人员健康状况的监测和检查;做好考场和试卷的消毒防疫工作;落实考场需要配备的防疫防护措施和物品。同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源头进行调查,进行必要查封处置。
2.出现疫情
考试前或考试中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要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报告,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的指示做好相应工作,根据疫情发展随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六)高考中考出现媒体负面报道。
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发现有关泄密、大规模舞弊等报道。媒体负面报道的苗头一旦出现,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区教育局、区招办报告,会同宣传等有关部门前往事发地,向所在单位及时了解核实掌握情况,将情况报区应急领导小组,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将矛盾化解在事发地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新闻炒作,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
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七、其他说明
(一)高考中考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每一个考点学校、送考学校、重点食宿场所都要负责本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措施,明确领导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
(三)加强综合应急人力资源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考务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综合应对能力。出险时能够立即集结到位,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四)完善高考中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考试期间是人群密集时期,常常是一人参考多人送考、陪考,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件。因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员的监管,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要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做好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
(五)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高考中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进入预警状态,做好一切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是要强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考点大门考生进出入通道,加强学生食宿场所管理,防止食物中毒、防范传染病的流行;要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确保电力、通讯、道路、水等的畅通;要组织各类巡逻队伍,加大对考场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确保高考中考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时间安排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考科目时间表 | |||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
6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 语文 |
下午 | 15:00~17:00 | 数学 | |
6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下午 | 15:00~17:00 | 外语 | |
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统考科目时间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
6月27日 | 上午 | 8:30—11:00 | 语文 | 英语听力考试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
下午 | 14:00—16:00 | 数学 | ||
16:50—18:30 | 思想品德与历史 | |||
6月28日 | 上午 | 8:30—10:30 | 英语 | |
下午 | 14:00—16:00 | 物理与化学 | ||
16:50—18:30 | 综合素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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