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西安市高陵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工作方案(2019—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西安市高陵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工作方案
(2019—2020年)
疫苗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为加快破解疫苗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水平,根据《西安市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工作方案(2019—2020年)》(市政办发〔2019〕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化、优化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服务,确保接种质量和接种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调查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不逃避。以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锲而不舍,消除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
——坚持标本兼治。在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同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举一反三,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
——坚持全面提升。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各类突出问题的同时,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和法纪观念,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主要问题
(一)个别接种点服务能力不足。
鹿苑街道、姬家街道、泾渭街道流动人口较多,日接种人次较多,群众排队时间长,目前卫生院的接种能力已无法满足日常接种工作。
(二)基层队伍人员紧缺,工作不够细致完善。
全区11个公办二级接种门诊现有接种人员13人,其中在编人员仅11人。基层接种人员待遇低、流动性大。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短缺。人员的紧缺和工作的繁重,导致群众接种等待时间较长,工作资料不够完善,不够细致。
(三)基层预防接种门诊设备老化,硬件设施更新较慢。
部分预防接种门诊电脑、打印机、医用冰箱、冷藏运输包等设备老化,部分卫生院发电机已无法使用,个别卫生院硬件设备使用年限已超10年以上。目前,随着日接种人数的增多,硬件设备配备不足、短缺,已无法满足日常接种工作需求。
四、主要任务
西安市高陵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并推进实施,各街办、相关部门按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优化接种点布局。区卫生健康局要本着“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属地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完善辖区预防接种服务网络,明确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服务范围和接种对象,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每个街道至少设立一个二级接种门诊,原则上接种门诊应设立在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外籍人口居留情况,合理增设国际化接种门诊,及时满足外籍人员接种需求。
2019年—2020年,全区计划在泾渭卫生院新建1个三级接种门诊,接种门诊建设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泾渭街办
完成时限:2020年
2.加强接种门诊建设。城区根据服务人口合理增设接种门诊,调整服务区域,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城区为周一至周六,农村每周不少于三天,保证安排周六开展预防接种服务。日接种量超过100剂次的接种门诊要加快推进数字化门诊建设。全区所有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均要达到规范化标准,房屋面积乡镇卫生院不少于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80㎡,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正式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全区推行星级接种门诊建设。2019年底前,全区要建设一个四星级(面积不少于200㎡)接种门诊,鼓励、支持建设五星级接种门诊。接种门诊设置要报市卫计委备案,严禁随意撤销、变更。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各街办
完成时限:长期
3.加快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根据西安市预防接种信息化提升计划,逐步将打通接产医院、接种单位和学校卡证查验接种数据通道,推进疫苗管理、接种档案和卡证查验数据互联互通。区卫生健康局要全面加强免疫规划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电子追溯系统,实现疫苗流通使用管理信息化监管。2020年前开通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狂犬疫苗管理系统、出血热疫苗管理系统、预约接种和疫苗接种信息查询系统,逐步用电子档案代替纸质档案。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严格资质管理。区卫生健康局要依据疫苗使用管理法律法规要求,每三年对辖区接种单位进行复核,每年对接种人员进行复核。完善接种人员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接种人员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出现事故者取消其接种资质。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
5.及时更新硬件设备。区卫生健康局要根据各预防接种门诊实际情况,全面统筹更换老旧硬件设备,按接种能力配足日常工作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医用冰箱等,全面提升预防接种门诊能力建设,满足全区儿童日常预防接种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规范预防接种管理。
1.理顺管理体制。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接种门诊的指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接种服务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考核不达标的接种门诊要限期整改。对二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接种门诊,区卫生健康局要暂停其接种服务,并组织专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其接种服务资质。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5月
2.规范冷链管理。区卫生健康局要及时更新、配备冷链运转设备设施,确保冷库、医用冰箱和冷藏背包等冷链系统物资满足工作需求;所有二级接种门诊发电设备必须配备到位。要严格执行疫苗冷链管理流程和规范,强化疫苗购进入库、储存、冷链运转、分发出库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管理。落实疫苗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记录要求,防控疫苗流通、运输、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3.加强疫苗质量监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定期开展疫苗流通和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疫苗流通、储存环节监管,加大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严格落实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建立疫苗管理巡查制度,定期对疫苗的运转、使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长期
4.严格疫苗使用管理。严格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疫苗出入库时,要坚持疫苗“先入库先出库”、“先使用近效期后使用长效期”和分类存放的原则;接种疫苗时,严格落实“三查七对”制度;疫苗报废要逐级上报,报废疫苗统一回收至区疾控中心,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卫生健康局的监督下销毁,并保留记录5年。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
(三)提高基层人员业务能力。
1.配齐工作人员。现有二级接种门诊增配编制人数标准为:日接种剂次小于100人剂次的建议编制3人,大于100剂次的建议编制6人。区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创新方式提供人员编制保障。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0年
2.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疫苗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业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局对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接种人员的培训每年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长期
3.开展作风整顿。在全区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重点解决预防接种工作中作风漂浮、服务意识淡漠、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大力弘扬职业精神,规范接种服务行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
4.强化纪律约束。结合近年来“疫苗事件”及全区拉网排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加大日常工作追踪问效力度,对工作失误、不能胜任业务工作的,降低技术等级,调离工作岗位;对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工作效果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深入开展排查和监管。区卫生健康局要对辖区所有接种门诊的设置和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基层信息,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疫苗使用的现场监督检查能力,每年定期对辖区所有接种门诊进行全面监管。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长期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高陵分局要建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解决疫苗运输车辆通行等实际问题,协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高陵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
3.强化督导考核。区委组织部要将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区卫生健康局每年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对全区的疫苗使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区卫生健康局每季度组织专项工作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划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府督查室、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预防接种工作对控制传染病的成效,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发改委要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定期研究解决免疫规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负责全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疫苗的采购分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要足额安排区疾控中心的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发展经费;足额保障区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足额落实冷链更新、日常运转维护及其他设备所需经费、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经费。
(四)保障人员待遇。
科学核定区疾控中心、街道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保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卫生院工资水平与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的合理关系,出台有利于区疾控中心、各街道卫生院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倾斜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的考核分配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区疾控中心各项津贴补贴政策。
(五)强化责任追究。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免疫规划工作考核奖惩,对未落实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措施的单位要督促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在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和差错,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社会恐慌和群众强烈不满的;对违反疫苗使用管理法律法规,造成受种者人身伤害、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党员干部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工作方案,报区卫生健康局备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月向区卫生健康局报送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对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单位,区政府将予以通报,督促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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