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切实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按照《西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2018年春季“实现三个治”行动方案》及美化“三个口”行动方案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4月15日——2018年5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面上不见垃圾”整治活动。由各街办负责,组织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活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迅速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方案,组织人员车辆对村内外可视范围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重点解决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全面清理街道、路边、河道、花园、广场、村庄、农户周边的垃圾、柴草杂物、土堆粪堆、废弃建筑材料等,消灭卫生死角。村庄内外做到无“三堆三乱”现象,道路无积水、沿路无垃圾、路旁无杂草,村内无散养畜禽,排水沟清理及时、排水通畅。街道驻地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乱停乱放。对村内已设置路灯却长期闲置不用、路灯损坏却未及时修理的问题进行整治,确保路灯的实际使用率和照明效果。
(二)开展“面上不见污水”整治活动。由各街办负责,区水务局、环保高陵分局、区卫计局配合,组织人力机械对村庄内外沟渠河道进行清理疏通,全面清理沟渠河塘内的漂浮物、杂物、杂草、秸秆等污染物,彻底消除河沟渠道水体黑臭、杂物堵塞漂浮现象,确保水体清洁;区水务局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排放污水行为;环保高陵分局要加大对企业排放污水的处罚力度;区卫计局要加快推进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工程,通过沼气建池、改圈、改厕、改厨,使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均进入沼气池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减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努力实现“面上不见污水”目标。
(三)开展公路沿线卫生整治活动。由各街办负责,区交通运输局、公路段配合,全面清理道路两侧100米以内的各类垃圾,完善安全设施,及时修复破损的标志及护栏,补置缺损的警示桩,加大对在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等违法行为或影响公路畅通行为的整治力度。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快拆除公路两侧未经批准、陈旧破损、影响容貌的广告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把集中整治活动与落实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对照标准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采取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两委成员包街道制度,真正做到统一部署,统筹有力、迅速实施,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月热潮。同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整治活动。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要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形成共同行动、共创共建的舆论氛围。同时,区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深入广泛采访报道群众对农村环境生综合整治的意见、建议,对活动进程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对行动迟缓、影响活动开展的单位进行曝光,督促整改,形成人人参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办将联合相关部门组建督查组现场督查督办,采取每周定期检查、随机暗访、及时通报、公开曝光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每周对各街道整治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5月中下旬,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办公室要对活动月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包括视频)上报区政府。
联 系 人:王 飞
联系电话:02986913755
邮 箱:55041384@qq.com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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