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物业管理重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区物业管理精细化水平,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物业管理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韦  红    副区长

副 组 长:陈荣军    区人防办主任

王宝良    区建住局局长

成员单位:赵  伟    区政协副主席、区人社局局长

李巧利    区发改委主任

吴重伟    区教育局局长

程宏泉    区司法局局长

刘  焱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俊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新祥    区水务局局长

张军祥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随民    区安监局局长

汪泉文    区考核办主任

姚小平    环保高陵分局局长

李任革    规划高陵分局局长

马  强    区供电分公司经理

惠小强    泾渭供电分公司经理

白  全    区物价局副局长

郭宏祎    公安高陵分局副局长

李亦冰    鹿苑街办主任

陆胜利    姬家街办主任

樊晓峰    崇皇街办主任

唐国强    泾渭街办主任

刘宏刚    张卜街办主任

胡小东    耿镇街办主任

何  鹏    通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住局副局长杨晓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房管所所长程团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物业管理重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规划高陵分局:主要负责物业管理用房规划,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认定等。

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筑、损坏绿地、涂写刻画与贴挂等行为。

区物价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等。

公安高陵分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治安、消防、技防、养犬等活动。

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无照经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督检查市场计量行为等。

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供水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及供水设备运行的监督检查等。

环保高陵分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违法排放污水、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噪音等活动。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和应急维修、抢修的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进行奖励,适当给予物业服务企业资金补贴等。

区人社局:负责定期对物业经理、保洁、绿化、给排水机电设施维护等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等。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的委员会履行职责,主要调解物业纠纷、无人管理老旧小区等物业管理工作。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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