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区物业管理精细化水平,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物业管理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韦 红 副区长
副 组 长:陈荣军 区人防办主任
王宝良 区建住局局长
成员单位:赵 伟 区政协副主席、区人社局局长
李巧利 区发改委主任
吴重伟 区教育局局长
程宏泉 区司法局局长
刘 焱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俊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新祥 区水务局局长
张军祥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随民 区安监局局长
汪泉文 区考核办主任
姚小平 环保高陵分局局长
李任革 规划高陵分局局长
马 强 区供电分公司经理
惠小强 泾渭供电分公司经理
白 全 区物价局副局长
郭宏祎 公安高陵分局副局长
李亦冰 鹿苑街办主任
陆胜利 姬家街办主任
樊晓峰 崇皇街办主任
唐国强 泾渭街办主任
刘宏刚 张卜街办主任
胡小东 耿镇街办主任
何 鹏 通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住局副局长杨晓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房管所所长程团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物业管理重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规划高陵分局:主要负责物业管理用房规划,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认定等。
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筑、损坏绿地、涂写刻画与贴挂等行为。
区物价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等。
公安高陵分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治安、消防、技防、养犬等活动。
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无照经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督检查市场计量行为等。
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供水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及供水设备运行的监督检查等。
环保高陵分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违法排放污水、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噪音等活动。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和应急维修、抢修的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进行奖励,适当给予物业服务企业资金补贴等。
区人社局:负责定期对物业经理、保洁、绿化、给排水机电设施维护等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等。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的委员会履行职责,主要调解物业纠纷、无人管理老旧小区等物业管理工作。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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