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及陕西省、西安市的决策部署,推进高陵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按照《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教发〔2017〕163号)要求,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1日
西安市高陵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近年来,按照陕西省和西安市的决策部署,高陵区启动和实施了学前教育第一期、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经过各级部门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全区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区学前教育还存在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城区和开发区“大班额”现象比较突出,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城乡、区域、园际之间存在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为了巩固前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学前教育的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九大“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安排部署,坚持注重科学规划、公益普惠、强化机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公民办并举的方针,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优化整合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
(一)普惠目标。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7—2020年高陵区第三期行动计划拟规划建设幼儿园7所。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力度,确保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85%。
(二)提升目标。加大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建设,创建市一级以上幼儿园19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65%。坚持正确办园方向,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继续加大教师培训及学历提升力度,全区园长及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
(三)管理目标。继续实行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建立与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补助、收费、资助一体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好家庭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健全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积极排查新出现的无证幼儿园,持续开展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力争到2020年消除无证幼儿园。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普惠性资源供给。
1.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以城区、园区、人口密集区为重点,规划建设7所公办幼儿园,计划2017年实施3所,2018年实施1所,2019年实施1所,2020年实施2所。分年度计划为:
2017年,新建3所,包括高陵区第三幼儿园、高陵区第四幼儿园、高陵区第五幼儿园等,新建面积14523平方米。
2018年,新建1所,高陵区泾渭街道第二幼儿园,新建面积4841平方米。
2019年,新建1所,高陵区泾渭街道第三幼儿园,新建面积4841平方米。
2020年,新建2所,高陵区泾渭街道第四幼儿园、高陵区泾渭街道第五幼儿园,新建面积9682平方米。
四年新建幼儿园共7所,计划总投资1.34亿元。新增公办学位2520余个。按标准配足配齐保教、生活、安保、配套等各类设施设备。
2.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按照省市有关精神,制定《西安市高陵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日常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公民办教师定期交流、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多渠道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用地按教育用地方式供给的,区政府与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租金。
3.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列入教育专项规划的居住区配套的公办幼儿园,由取得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代为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部门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未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二)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1.健全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及时核定新建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建立长效教师补充机制,采取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建立区域内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调剂出的编制,优先用于补充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规范幼儿园教师聘用程序。适当提高男性教师比例。
2.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素养。不断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幼儿教师队伍。以需求为导向,强化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能力培训,每年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幼儿教师培训任务,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深入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战略,强化“三级三类”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新任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依照中省市有关要求,严格幼儿教师资格制度,至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3.完善幼儿园教师保障体系。完善中小幼教师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待遇。认真做好公民办幼儿园教师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完善教师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优表彰等渠道。
(三)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1.实施公办幼儿园质量提升工程。对30所公办幼儿园实施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实施设备配置、设施改造、环境创设等,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更好地发挥优质资源效益。
2.实施幼儿园教育教学方式创新工程。鼓励学区长幼儿园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加大教育教学方式创新力度,创新教育方式,完善幼小衔接,实施科学保教,有效避免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提升幼儿园课程实施能力,按照《陕西省幼儿园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全区幼儿园开展精品课程评选展示活动,通过专家引领、园本研修、优质共享,提升教师在推进游戏化课程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观察分析、环境创设、资源建设反思改进等专业能力,为幼儿园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配合做好省、市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培育工作。
3.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以年度主题为目标,以大学区为板块,以全区各幼儿园在大主题下微创新教育载体为抓手,从2017—2020年,分别实施“学前教育规范年”“家园携手共育年”“阳光宝贝健康年”“乐享童趣游戏年”,鼓励全区幼儿园创新形式载体,挖掘资源优势,凸显特色亮点开展保教活动,建立全区优秀保教活动智囊库,通过经验分享、视频展播等形式宣传推介好的经验与做法,以强带弱,互学共进,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多层级立体化发展模式,开展“学区长领航助力”和“保教质量大比拼活动”,搭建共享提升平台,充分释放优质幼儿园的品牌效应。积极开展省级园所文化试点基地培育工作。
4.实施幼儿园骨干体系梯队建设工程。以“分年培育、定期收获、总量提升”为目标,建立等级创建梯队库,通过“一对一”精准帮扶,4年内共创建市一级以上幼儿园16所,并对其及帮扶幼儿园进行双向奖补,确保到2020年,全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65%以上。
5.深入推进学前教育阶段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实施《西安市大学区学区长学校品质提升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加大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依托市级大学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开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评选活动,上传各领域活动资源30件以上。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学前教育“在线课堂”的作用,开展线上大学区教研活动,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配合省市开展培育智慧幼儿园试点工作。
6.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完善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做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和陕西省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四)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
1.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工作职权分工,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齐专职行政部门管理干部和教科研机构教研人员。按照中省市部署,于2017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2.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约定机制。发挥区政府的主体责任,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强配合,充分依托和利用现有政策,对享受政府补贴的民办幼儿园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引导其合理确定保教费标准,确保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全力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3.强化幼儿园日常管理。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加强幼儿园玩教具配备。严格幼儿园准入、年检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办园。健全教育、卫生计生、食药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幼儿园日常工作监管机制,落实卫生保健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幼儿园的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开展幼儿灾害应急演练、幼儿防诱拐等安全教育,达到校园内部管理平安有序,校园及周边无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退出机制,坚持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公示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进一步加大无证幼儿园监管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区政府治理无证幼儿园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治理、妥善解决、加强监管”的原则,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落实方案,形成联动,依照治理工作的线路图和时间表,力争到2020年底前消除无证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分类治理过程中无证幼儿园日常监管,确保整治过程中各项监管常态化、无死角,确保安全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
建立健全政府各部门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住建、国土、卫计、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共同研究制定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区政府作为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好高陵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科学确定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投入,研究制定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确保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落实任务分工,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
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坚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工作机制,保障学前教育重点项目实施和日常运转需求。继续实施免除学前三年教育保教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制度。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督促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
(三)加强教育督导。
按照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以及我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做好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评估工作。认真落实我省关于将发展学前教育情况纳入陕西省“316工程”“双高双普”和对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评估体系的工作要求。将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工作纳入督导评估,建立督导常态机制,对财政投入、基础设施配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无证幼儿园整治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四)加大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广泛理解和支持,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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