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开展今冬明春农田水利 基本建设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30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一)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000亩,新建修复加固堤防6公里,通过提质增效改善2000人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区水务局牵头、各街办配合)

(二)维修养护渠道(管道)111.5公里,灌溉机井53处,农村供水22处(各街办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办、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农田水利条例》,进一步落实以区县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依法将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筹措、建设管理、改革创新等责任落实到位。

(二)坚持综合整治系统推进。区水务局要大力实施节水行动,从政策、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推进农业节水,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来源,夯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设施所有权属,基本完成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推广管护成效经验。

(三)扎实做好农村各项工作。区粮食局要全面抓好越冬作物管理和秋粮收购,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和技术培训力度,扎实推进冬春季农业生产,做好农资供应和价格监管。区农林局要继续加强动物病病防治,强化产地、屠宰、运输检疫监督,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抓好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排查、预警预报和值班值守,配齐装备物资,提高应急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区供电分公司要强化电力保障,全面排查农业用电线路及设备,切实消除电力安全隐患。

附件:西安市高陵区2017-2018年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任务表

西安市高陵区2017-2018年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任务表.doc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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