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西安市高陵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58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7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现将《西安市高陵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级各部门、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紧盯重点任务的各个环节,抓好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相关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区级各部门、各街道要在本通知印发20日内形成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并扎实推进。2017年12月15日前,重点任务牵头单位汇总完成情况报区“行政效能革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报区审改办(区编办)。
二、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区级各部门、各街道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政策对接,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区“行政效能革命”协调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认真协调解决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三、大胆创新实践,优化发展环境
要充分把握“大西安”建设的机遇,敢为人先、积极探索,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改革“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营造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区“三项机制”,加强指导协调,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积极营造良好环境。
四、强化督查问责,抓好工作落实
区级各部门、各街道要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进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并督促整改。区“行政效能革命”协调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专项督查、第三方评估、考核评价和问责追究等机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西安市高陵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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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内容 |
出台的文件名称或形成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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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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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整合简化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和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
待《陕西省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后,做好贯彻落实。 |
区市场监管局、区编办(区审改办) |
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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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逐步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个环节全程网上办理,使企业足不出户就可申办营业执照。 |
待《陕西省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做好贯彻落实。 |
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档案局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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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 |
全面、详尽、准确公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指导各街办、各部门管好清单、用好清单。 |
区编办(区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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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根据《陕西省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修订区级部门行政许可目录,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各要素在全省的整齐划一。 |
修订区级部门行政许可目录。 |
区编办(区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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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
出台高陵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
区发改委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省市规定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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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立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服务一体化的创业培训工作新机制。 |
根据省、市《创业孵化基地指导管理办法》,制定我区《创业孵化基地指导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的指导意见》,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
区人社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按省市规定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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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方式;对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促进其规范健康成长;对于可能有较大社会危害的,要严格监管。 |
继续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研究制定网络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
区交通局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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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新兴业态,研究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
区工业和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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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三方仓储物流服务等新业态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根据省市食品药监局出台的相关办法,制定出台我区的监管措施。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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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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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 |
贯彻执行《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双公示工作。 |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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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税率结构简并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增值税简并政策,跟踪政策执行效果,积极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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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 |
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
区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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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
清理规范收费项目相关文件。 |
区财政局 |
区物价局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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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和物流等方面的成本。 |
严格落实中省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用能和物流成本。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按省市规定时限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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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继续加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清理力度。 |
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
区物价局 |
区财政局 区工业和商务局 区民政局、区编办(区审改办)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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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认真落实《高陵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着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
经过1至2年努力,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经过3年努力,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 |
区发改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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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严格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
在区政府网站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市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根据全国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的要求长期公示,动态管理。 |
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民政局 |
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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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重点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部署,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各类乱收费问题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推动“降成本”方面取得更多实效。 |
区物价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民政局 |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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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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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行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
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承接和权限下放工作,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行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
区发改委 |
区级相关部门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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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 |
贯彻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
区发改委 |
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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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做好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市、区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对接共享工作,建立投资项目全程网上办理工作模式。 |
建立投资项目全程网上办理工作模式,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将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40%以上。 |
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委 |
国土分局、区建住局、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人防办、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中队、区交通局、区气象局、区科技局、区水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等部门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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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吸引各类投资进入社会领域,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
严格落实《西安市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 |
区发改委 |
区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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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 |
严格落实《西安市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
区发改委 |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等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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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制定放宽准入许可、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办理,不互为审批前置条件;对养老机构放宽准入条件、精简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 |
区民政局 |
区发改委、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国土分局、区建住局、环保分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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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拓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等相关的政策措施。 |
区卫计局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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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 |
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区属高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扩大高校、科研院所自主管理权限,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 |
区教育局 |
区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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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取消群众性和商业性赛事活动审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激发社会资本、社会力量承办赛事的积极性。 |
制定出台《高陵区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
区文体广电 旅游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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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按照中省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
稳妥实施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工作。做好省市质监局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工业和商务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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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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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压缩项目办理时间为硬指标,倒逼部门和行业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 |
制定高陵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
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编办(区审改办) |
区建住局、区水务局、国土分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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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把政府部门的主要精力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
待《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印发后,做好贯彻落实。 |
区市场监管局、区编办(区审改办)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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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监管措施、监管依据、监管标准,厘清部门监管职责。 |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编制区政府工作部门市场监管清单,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涉及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监管清单,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对接。 |
区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法制办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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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加快实行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 |
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联合惩戒功能,在行政管理和相关经济社会活动中,建立完善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发布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
区工业和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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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 |
有随机抽查工作的区级部门全部建成电脑摇号系统,并与工商登记信息实现无缝对接。在“信用西安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安)”上开设“高陵区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专栏,将“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 |
区市场监管局、区编办(区审改办)、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政府法制办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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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建设区级政务服务平台。 |
积极建设区级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线上线下互动衔接的政务服务“一张网”。 |
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 |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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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实施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
探索建立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产品质量信息监督平台,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认真落实产品追溯主体责任,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化可追溯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林局、区工业和商务局 |
区级有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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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力度,推进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 |
建立集中统一、快捷高效的基层执法体制,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和“一支队伍管执法”,破除市场监管相互分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标准不一等痼疾。 |
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市场监管局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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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范围和执法权限,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
区文体广电 旅游局 |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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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按照招投标相关政策,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氛围,推动“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 |
按照《陕西省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行动计划》,提出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
区发改委、区建住局 |
区级有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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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加大专利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行动。 |
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全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
区科技局 |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工业和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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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加快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 |
经常性研判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商务局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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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大幅提高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 |
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
区安监局、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物价局 |
区级有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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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完善投资类企业准入管理制度,建立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投资类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公安分局、区政府法制办 |
区级有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省上规定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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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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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
对各级各部门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实施清单管理,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 |
区编办(区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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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
区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 |
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委 |
区级相关部门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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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加快区党务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工程建设。 |
根据《西安市区县政务中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完成区党务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 |
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党务政务服务大厅改造工作2018年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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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
按照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南》、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陕西省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和西安市相关作细则,建立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相关配套工作细则。 |
区市场监管局、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区电子政务中心、区编办(区审改办) |
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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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
学习莲湖区、灞桥区、高新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和国际港务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 |
区编办(区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 |
区级相关部门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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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健全政府数据共享体制机制。 |
制定出台《高陵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建成区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推进政府数据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共享。 |
区工业和商务局、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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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健全政府数据开放体制机制。 |
根据《陕西省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实施意见》,建成高陵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实现基础信息库及一批关乎社会民生发展的重点领域公共信息资源开放。 |
区工业和商务局、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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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加强对承担公用事业服务职能国有企业的监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
印发《关于加强对公用事业服务企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的通知》,把对公用事业服务企业的考核重点放在服务质量和效率上,指导企业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出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
区财政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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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全面做好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
稳妥解决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实现已办理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
区人社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按省市规定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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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陕西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做好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陕西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及《西安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正式发布后,将严格执行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
区人社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按省市规定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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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根据“放管服”改革需要,及时配套做好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相关工作,用法治为改革“护航”。 |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与中省市“放管服”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确保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
区政府法制办 |
区编办(区审改办),区级相关部门,区招商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