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就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胡民升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李 斌 副区长
韦 红 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建住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国土高陵分局、环保高陵分局、规划高陵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农村污水处理两个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和区水务局,其中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张俊兼任,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海宁兼任;农村污水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张新祥兼任,副主任由区水务局总工程师张养兼任,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主管单位应同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各自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工作开展。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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