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十三五”(2016—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西安市高陵区“十三五”(2016—2020年)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西安市高陵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2〕61号)、《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市国土发〔2017〕208号)、《高陵县“十二五”地质灾害规划》(高政办发〔2013〕15号),编制了《西安市高陵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是西安市高陵区行政区域内由自然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是在全面、系统收集高陵区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及相关规划,以及对高陵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结合高陵区实际和发展目标会同区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共同编制而成,是高陵区2016年至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高陵区“十三五”期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于全区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地质灾害背景。
1.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概况
西安市高陵区位于西安市辖域北部,关中平原腹地。东靠临潼区,南接灞桥区、未央区,西连咸阳市渭城区、泾阳县,北临阎良区。高陵区辖7个街道。高陵区东西长20.55km,南北宽20.10km,面积286.75km2。
高陵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热冬冷,春暖秋凉,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2℃,极端最高气温41.4℃,极端最低气温-20.8℃;年平均降水量554.3mm,最大降水量862.5mm,最小降水量332.8mm。降水量多集中在夏、秋季,占全年降水量的79%。
2.地质环境特点
高陵区位于关中盆地中部,地处固市凹陷与西安凹陷之间。地势宽阔平坦,自西北微向东南倾斜。境内地貌可划分为河流漫滩、一级阶地、二级阶地三种单元。河漫滩主要由全新统晚期冲积层的砂卵石及粉土组成;一级阶地主要由全新统早期冲积的粘质粘土及砂砾石组成;二级阶地上部为上更新统晚期风积黄土层,下部为上更新统早期冲积砂、卵石层。
高陵区位于渭河断陷盆地北部次级构造单元固市凹陷的一部分,基底断裂构造发育。通过高陵区的主要断裂有三条:渭河北岸断裂(F1)、泾阳~高陵~渭南断裂(F2)、泾河断裂(F3)。高陵区境内主要河流有渭河、泾河、黑牛河等,大部分地区为人工渠,河流属渭河水系。
高陵区处于渭河断陷沉陷区,宝鸡~咸阳~渭南隐伏断裂(F1)从区南部通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高陵区地震烈度为Ⅶ~Ⅷ度区,基本加速度为0.20g,特征反应周期为0.40s。
(二)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截止2015年底,高陵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均为土质崩塌,直接威胁209户838人939间房屋的安全。其中危及30人以上的隐患点3处。
(三)“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制度机制建设成效明显
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颁布实施。高陵区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监测、抢险及汛期工作等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题会议,为汛期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了保障。
2.群测群防体系逐步完善
已将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监测,提高成功预报率。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设立警示牌;落实了各个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十二五”期间在梁村崩塌隐患点建立了专业监测点。
3.预报预警机制逐步完善
积极与市、区气象部门合作,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形式及时向各街道、监测人员发送气象信息,快速有效地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准确的气象信息,切实提高地质灾害成功预报率;在强降雨天气,国土高陵分局会同各街道到灾害点现场张贴险情告知书,同时加强隐患点的监测工作。
4.宣传培训工作成绩显著
每年利用“世界环境日”、“防灾减灾日”等开展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举办宣传培训会10余次,500余人接受培训,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放置警示牌、张贴和刷写标语,发放告知函及各种宣传材料3500余份。举办了多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极大地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5.综合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截止2015年底,“十二五”期间,高陵区落实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1个、搬迁避让项目3个,累计投入资金500万。筹集资金对贾蔡村崩塌进行治理;对船张村地面沉降、贾蔡村崩塌实施了搬迁,消除了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十三五”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1.“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1)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空分布不均匀的形势。影响本区地质灾害发育的外在因素有地表水、地下水、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其中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主要因素。高陵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分布在耿镇街道和泾渭街道,在时空分布上不均匀。
(2)不合理人工活动影响地质环境使得地质灾害加剧的形势。高陵区地质环境脆弱,“十三五”期间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仍然剧烈,切坡建窑、村民建房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崩塌等地质灾害仍保持高发态势。
2.存在的问题
(1)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尚未开展。
(2)监测预警精度偏低,成功预报率不高。
(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不足
(4)基层防灾能力薄弱、群众防灾意识不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规划编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2〕61号),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为核心。尊重自然规律,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依法防灾减灾,不断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促进高陵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规划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合力减灾的总体思路,落实以政府为主体的防灾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达到思想认识的理念协同、生态红利的利益协同、技术数据的保障协同,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2)以人为本,保护生态(生态宜居)。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地质环境保护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更多的城市地质环境空间,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把预防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加强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应急反应体系为核心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推进以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手段,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水平。
(4)科学减灾,依法防灾。尊重科学,养成科学思维,普及科学知识,应用科学技术科学减灾。坚持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依靠法治,将法治理念融入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之中。通过制定、修订完善法律法规及标准,依法依规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好责任落实,促进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康发展。
(三)规划目标。
防治工作分为地质灾害预防与地质灾害治理两个方面,我区计划“十三五”期间全部消除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人类生活的影响,造福社会。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
依据《西安市高陵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本次野外调查结果,将全区划分为中易发区(B)、低易发区(C)、非易发区(D)三级。
1.中易发区(B)
该区主要包括梁村塬、奉正塬南缘(即泾渭河北岸二级阶地南缘)陡坎地带。总面积22.15km2,占全区总面积的7.72%。地质环境条件相对较差或人为活动强烈,目前有地质灾害点4处,全部为黄土崩塌。
①梁村塬崩塌、地面塌陷中易发区(B1)
该区为梁村塬黄土区,主要分布在梁村、西营村、米家崖村一带,面积5.51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9%,属泾渭街道管辖。该区地貌主要为渭河二级阶地,地层岩性主要为上更新统风积黄土(Q3eol),渭河北岸断裂(F1)穿过本区。因窑居户较多,加之东部西营村靠近渭河北岸陡坎,黄土具自重湿陷性,塬面不大,周边有冲沟,易发生潜蚀性黄土塌陷和崩塌,区内有3处崩塌隐患点。
②泾渭河北岸崩塌中易发区(B2)
该区为泾渭河北岸二级阶地南缘地段,面积16.6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5.8%,属耿镇街道、张卜街道、崇皇街道管辖。该区地貌主要为渭河二级阶地,地层岩性主要为上更新统风积黄土(Q3eol),渭河北岸断裂(F1)穿过本区。黄土陡坎阶梯部位有人为切坡挖窑及建房,有1处崩塌隐患点。
2.低易发区(C)
分布于奉正塬黄土塬区,即奉正塬地面塌陷低易发区,面积42.8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5.63%,属耿镇街道、张卜街道、崇皇街道管辖。区内黄土层厚,且具自重湿陷性,灌渠分布较多。由于灌渠渗漏的影响,加之降水和人类活动因素,导致目前该区地质灾害主要为沿渠道两侧出现的地面下陷和区域裂缝及小陷坑,已造成了部分群众房屋开裂受损,土地无法灌溉,进一步发展将产生大面积地面塌陷。区内暂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3.非易发区(D)
主要分布在区境北部和南部泾渭河漫滩及区内一级阶地区,总面积221.76km2,占全区总面积的77.3%。地质环境条件较好,地势平坦,除河滩外,生活居住环境优越。区内暂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分区。
依据《西安市高陵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本次野外调查结果,将全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1.重点防治区(Ⅰ)
高陵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位于区南部,主要沿渭河两岸分布,主要包括泾渭街道和耿镇街道,重点防治区总面积76.69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7.79%。地貌以一级二级阶地为主,地层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该区黄土边坡高陡,土质疏松,在河流的侧蚀作用下常有塌岸发生,陡坎阶梯部位人为切坡建窑及建房。区内共有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为崩塌。
该防治区内采取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的措施进行综合防治,同时加强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和环境保护。
2.一般防治区(Ⅱ)
冲积平原以外地区,主要为渭河及其支流冲积平原、一级阶地,一般防治区面积207.06m2,占全区总面积的72.21%。其地势较为平坦,主要分布于其它无地质灾害点的街道,地质条件简单。由于该区域内黄土湿陷性较高,应对渭河及其支流两岸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避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一)地质灾害预防。
1.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估
为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危害性,需每年由国土部门会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开展公路沿线、水库及其配套工程、旅游区、新农村建设区、城中村改造、重要工程建设区等区域地质灾害调查,以全面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的现状,为工程建设、规划布局及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结合工程建设开展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评估。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对全区进行重点地段和重要集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在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区、街道、村、组、点五级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及有地质灾害点的所有行政村。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选择合适的监测手段和方法,逐点记录并建立监测技术档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国土高陵分局要根据灾害点动态变化、发展态势及险情,调整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
完善现有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对地质灾害预报的成功率。到“十三五”期末,对现有的多部门互联互通的视频会商系统进行优化提升,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精度。
3.地质灾害应急反应
(1)强化专业应急队伍
进一步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员、设备、装备。区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实战演练)活动,检查和检验防灾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通过专家对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的综合评估,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各街道和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单位要储备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以备应急使用。
(2)提高基层应急能力
在区政府的组织下大力推进街道、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大力支持和推进街道、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并每年开展应急演练。
(3)建设应急指挥系统
建成依托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在高陵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高陵区突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区内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地灾应急指挥部设在国土高陵分局。
4.防灾能力建设
加大地质灾害科普宣传、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力度;健全机构,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开展渭河流域地质灾害高陵段综合防治研究,实施技术创新,提升灾害防治科技化水平,加大防灾工作的科技支撑力度完善“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
“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4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我区目前地质灾害现状,选区内稳定性差、威胁人数多、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西营村崩塌、梁村崩塌和米家崖崩塌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五、经费估算与筹措
(一)经费估算。
本次投资主要依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15)、《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定额陕西省估算表》(2010年)、《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收费标准为依据,其中基础调查、监测预警等估算为2015年的市场估价。
经计算,高陵区“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总预算1303.5万元。其中,地质灾害预防经费282.5万元;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经费1021万元。(详见附件4)
(二)经费筹措。
高陵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总预算1303.5万元(详见附件4)。
1.地质灾害预防经费282.5万元,市财政解决一部分,区财政解决一部分;
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经费1021万元,可通过申请省财政解决一部分,市财政补助一部分解决,区财政解决一部分。
六、保障措施
(一)行政管理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健全工作机构,建立统一管理,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投入、措施“三到位”。
(二)法律法规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高陵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到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现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监督管理中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制定全区地质灾害点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危害程度、规模和治理难易程度等,区、街道分级承担地质灾害点监测与防治任务。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对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技术措施。
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的“平战结合”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最大限度的发挥省内地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多、技术装备强的优势,将防治技术力量对口到市、派驻到县。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理、应急管理与咨询、调查评估与认定、决策建议等工作中的作用,配合高陵区做好日常和应急状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提高高陵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形成高效的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资金保障措施。
区财政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设备配置、监测人员补助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汛期巡查等工作经费予以保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
(五)宣传培训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轨道。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利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活动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教育重点放在街道、农村、学校、厂矿企业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群众,宣传识灾、报灾、避灾、救灾等基本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自防、自救、互救能力;通过监测、抢险等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实际处置能力。
七、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书、图件,规划图件与规划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负责解释。
本《规划》由高陵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西安市高陵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规划一览表
2.西安市高陵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3.西安市高陵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4.西安市高陵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规划一览表
编号 | 野外 编号 | 名 称 | 位 置 | 灾害 类型 | 规模 等级 | 威胁对象 | 费用 估算 (万元) | 防治措施 | 防治 级别 | 防治 分期 |
1 | GL003 | 马北村 崩塌 | 耿镇 马北村 | 土质 崩塌 | 小型 | 3户15人 12间房 | 21 | 搬迁避让 | 重点 | 2017 |
2 | GL005 | 梁村 崩塌 | 泾渭街道梁村 | 土质 崩塌 | 小型 | 138户553人593间房 | 500 | 工程治理 | 重点 | 2018 |
3 | GL006 | 西营村 崩塌 | 泾渭街道西营村 | 土质 崩塌 | 小型 | 18户82人 90间房 | 200 | 工程治理 | 重点 | 2017 |
4 | GL007 | 米家崖 崩塌 | 泾渭街道米家崖村 | 土质 崩塌 | 小型 | 50户188人244间房 | 300 | 工程治理 | 重点 | 2018 |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易发程度分区 | 亚区名 | 亚区 代号 | 面积(km2) | 灾害点 | 灾害点密度(处/km2) | 占全区总面积(%) |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危害程度 | |||||
滑坡 | 崩塌 | 地裂缝 | 地面塌陷 | 总数 | ||||||||
中易发区(B) | 梁村塬崩塌、地面塌陷中易发区(B1) | B1 | 5.51 | 333 | 3 | 1 | 33 | 0.38 | 3.7 | 该区主要包括梁村塬、奉正塬南缘(即泾渭河北岸二级阶地南缘)陡坎地带。总面积22.15km2,占全区总面积的7.7%。地质环境条件相对较差或人为活动强烈,目前有地质灾害点4处,全部为黄土崩塌。B1区为梁村塬黄土区,主要分布在梁村、西营、米家崖村一带,面积5.51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9%,属泾渭街道管辖。因窑居户较多,加之东部西营村靠近渭河北岸陡坎,黄土具自重湿陷性,塬面不大,周边有冲沟,存在潜蚀性黄土塌陷和崩塌。有3处崩塌隐患点。B2区为泾渭河北岸二级阶地南缘地段,面积16.6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5.8%,属耿镇街道、张卜街道、崇皇街道管辖。占坡高陡,土质疏松,在河流的冲蚀等作用下,常有塌岸发生,陡坎阶梯部位有人为切坡挖窑及建房,有1处为崩塌隐患点。 | ||
泾渭河北岸崩塌中易发区(B2) | B2 | 16.64 | 11 | 11 | ||||||||
易发程度分区 | 亚区名 | 亚区 代号 | 面积(km2) | 灾害点 | 灾害点密度(处/km2) | 占全区总面积(%) |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危害程度 | |||||
滑坡 | 崩塌 | 地裂缝 | 地面塌陷 | 总数 | ||||||||
低易发区(C) | 42.84 | 15.63 | 分布于奉正塬黄土塬区,即奉正塬地面塌陷低易发区,面积54.42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9.0%,属耿镇街道、张卜街道、崇皇街道管辖。区内黄土层厚,且具自重湿陷性,灌渠分布较多。由于灌渠渗漏的影响,加之降水和人类活动因素,导致目前该区地质灾害主要为沿渠道两侧出现的地面下陷和区域裂缝及小陷坑,已造成了部分群众房屋开裂受损,土地无法灌溉,进一步发展将产生大面积地面塌陷。区内暂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 |||||||||
非易发区(D) | 86.78 | 77.3 | 主要分布在区境北部和南部泾渭河漫滩及区内一级阶地区,总面积221.76km2,占全区总面积的77.3%。地质环境条件较好,地势平坦,除河滩外,生活居住环境优越。区内暂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 |||||||||
附件3
西安市高陵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防治 分区 | 面积(km2) | 隐患 点数 (处) | 威胁 对象 | 地 质 灾 害 特 征 | 防治措施 |
重点防治区(Ⅰ) | 76.69 | 4 | 209户838人 | 高陵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位于区南部,主要沿渭河两岸分布,主要包括泾渭街道和耿镇街道,重点防治区总面积76.69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7.79%。地貌以一级二级阶地为主,地层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地质灾害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降水等因素有关外,还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密切相关。该区黄土边坡高陡,土质疏松,在河流的侧蚀作用下常有塌岸发生,陡坎阶梯部位人为切坡建窑及建房重点防治区总面积76.69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7.79%。 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全部为崩塌。其中包括梁村崩塌、米家崖崩塌、西营村崩塌、马北村崩塌,共威胁209户838人的安全, | 搬迁避让、工程治理 |
一般防治区(Ⅱ) | 207.06 | 0 | 冲积平原以外地区,一般防治区面积207.06m2,占全区总面积的72.21%。其地势较为平坦,主要分布于其它无地质灾害点的街道,地质条件简单。应对渭河及其支流 两岸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避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 |
附件4
西安市高陵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
序号 | 项 目 | 项目内容 | 分 项 内 容 | 预算标准 | 分项预算(万元) | 总预算 (万元) | ||
1 | 地质灾害预防 | 地质灾害调查 及评估 | 重点地段及重要集镇机制灾害详细调查 | 60 | 90 | 282.5 | 1303.5 | |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察评估 | 30 | |||||||
地质灾害预警 | 群测群防 | 2万元/年 | 10 | 25 | ||||
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 | 3万元/年 | 15 | ||||||
地质灾害 应急反应 | 应急机构建设经费及应急演练 | 5.5万元/年 | 27.5 | 67.5 | ||||
应急调查经费 | 3万元/年 | 15 | ||||||
抢险物资及设备 | 5万元/年 | 25 | ||||||
防灾能力建设 | 渭河流域地质灾害高陵段综合防治研究 | 6万元/年 | 30 | 100 | ||||
宣传培训 | 4万元/年 | 20 | ||||||
十有县建设 | 10万元/年 | 50 | ||||||
2 |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 | 工程治理 | 1021 | 1021 | 1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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