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6〕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西安市高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机构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水利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旭阳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泉文 区考核办主任
邢刚辉 区应急办主任
张文祥 区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廖利权 区党务政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 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晓妮 区编办副主任
张 烨 区总工会副主席
赵 伟 区人社局局长
谭平利 区物价局局长
高 力 区法制办主任
李巧莉 区发改委主任
吴重伟 区教育局局长
曹正乐 区科技局局长
彭寿虎 区民政局(民宗局)局长
刘 焱 区财政局局长
王宝良 区建住局局长
药红岗 区农林局(畜牧兽医局)局长
刘 林 区卫计局局长
马随民 区安监局局长
高 炜 国土高陵分局局长
姚小平 环保高陵分局局长
高晓民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郭宏祎 公安高陵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旭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邢刚辉同志兼任。
二、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草案和有关政策草案;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组织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掌握分析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等。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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