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泾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7日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泾河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泾河水生态安全,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4号)和《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16〕14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泾河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泾河入渭断面优于入境断面。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泾渭湿地建设。

在泾河入渭口以及重点排污口的适宜区域,建设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生态湿地。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加强滨河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二)加大河道治理力度。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到2017年底前,实现非汛期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三)推进污水管网建设。

进一步扩大泾河沿岸污水管网收水范围,新建管网实施雨污分流,雨污合流管网逐步改建为雨污分流管网,泾河工业园北区内纳网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四)规范管理沿河排污口。

按照属地原则对沿泾河雨水排水口定期清淤,封堵现有污水排污口,确保沿泾河排污口排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

(五)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在泾河流域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网箱上岸和水产养殖池塘网箱标准化改造。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并开展专项整治。

(六)科学保护水资源。

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要求,对泾渭苑水厂水源地实施生态保护,清理清查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设施,整治污染隐患。开展沿泾河流域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三、管理措施

(一)积极保护生态空间。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泾河河道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河道两岸大面积实施造林绿化,城市段适当增大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宽度。

(二)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水环境保护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省、市各级项目资金,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定期检查任务进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环保高陵分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三)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区政府每年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泾河(高陵段)排污口整治任务表

2.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责任分工


附件1

泾河(高陵段)排污口整治任务表

序号

排污口名称

详细地址

排污口

性质

治理目标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1

店子王村北排污口

(泾河1号排污口)

泾渭街道店子王村北,泾河南岸

雨水

定期清淤,确保排水达到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COD50 氨氮12)

/

泾渭街办

2

水榭花都南排污口

水榭花都小区正南方,泾河北岸

污水

封堵现有排污口

2017

区建住局

3

泾渭小学南排污口

泾渭小学正南方,泾河北岸

污水

封堵现有排污口

2017

区建住局

4

泾渭六路排污口

(泾河5号排污口)

泾渭十路西段,泾渭六路正北,泾河南岸

雨水

定期清淤,确保排水达到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COD50 氨氮12)

/

泾渭街办

5

泾河6号排污口

泾渭十路东段(雨中情东北),泾河南岸

/

封堵现有排污口

2017

区建住局

6

泾河7号排污口

泾渭十路东段(污水泵站东北),泾河南岸

雨水

定期清淤,确保排水达到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COD50 氨氮12)

/

泾渭街办

附件2

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责任分工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

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环保高陵分局

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建住局、国土高陵分局、区发改委、区卫计局、公安高陵分局、区财政局、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2

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

区发改委、国土高陵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公安高陵分局、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3

泾河工业园北区内纳网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4

清理清查泾渭苑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设施,整治污染隐患。

区水务局、国土高陵分局、建住局、公安高陵分局、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5

进一步扩大泾河沿岸污水管网收水范围,新建管网实施雨污分流,雨污合流管网逐步改建为雨污分流管网,封堵现有污水排污口。

区建住局

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6

在泾河入渭口以及重点排污口的适宜区域,建设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生态湿地。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

区农林局

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7

按照属地原则对沿泾河雨水排水口定期清淤,确保沿泾河排污口排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

泾渭街办

8

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泾河河道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国土高陵分局

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9

加强滨河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区水务局

国土高陵分局、区财政局、泾渭街办、

崇皇街办

10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到2017年底前,实现非汛期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11

在重点流域划定水产养殖限制养殖区,实施网箱上岸和水产养殖池塘网箱标准化改造。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在泾河流域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网箱上岸和水产养殖池塘网箱标准化改造。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并开展专项整治。

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12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河道两岸大面积实施造林绿化,城市段适当增大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宽度。

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13

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对泾渭苑水厂水源地实施生态保护,开展沿泾河流域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泾渭街办、崇皇街办

14

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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