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市政发〔2016〕34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安市高陵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胡民升    区委常委、副区长(人选)

  副 组 长:张文祥    区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王宝良    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柏林    区发改委主任

       季伏生    人行高陵支行行长

  成员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建住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公安高陵分局、国土高陵分局、环保高陵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园区管委会、区文明办、区编办、区法制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高陵支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文祥同志兼任。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拟订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评估各街镇和区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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