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工业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西安市高陵区工业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5〕67号),设立西安市高陵区工业和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西安市高陵区招商局牌子。
一、职能转变
(一)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区经贸局(原区招商局)承担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工业总体水平。
2.加强建立信息共建共享互通机制,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职责。
3.加强社会信用体制建设职责。
4.加强推动渭北工业区发展职责。
5.加强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
6.加强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职责。
7.加强与境外商务机构、重点企业联络职责。
8.加强对我区企业“走出去”规划指导职责。
9.加强商务综合执法,切实强化市场监管职责。
10.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推动流通产业转型升级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运行中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加强工业应急管理、指导产业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解决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经济发展实际,提出优化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实施全区的产业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负责全区名牌战略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三)组织拟订全区工业综合性措施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组织拟订全区行业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
(五)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研究和规划全区竞争性行为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政府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察;负责对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制定全区工业领域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方向;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
(八)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拟订和协调我区内外贸易政策和进出口政策;负责协调外贸货运,研究提出全区国有工业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订我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措施和企业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国有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公司的改制审核;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
(十)负责全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我区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拟订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二)管理监督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对非公有制企业建设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
(十三)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信息与新兴产业的政策研究、产业规划、产品开发等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化、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研究全区广告业措施和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协调和引导相关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渭北(高陵)工业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措施;牵头负责渭北(高陵)工业区招商引资工作;拟订渭北(高陵)工业区对外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十六)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劳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区属工业企业经济管理干部培训和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企业职工职业道德教育。
(十七)负责全区的招商引资的管理、协调等服务工作。
(十八)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贸业发展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培育完善城乡市场体系,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监测城乡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对食盐市场及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全区煤炭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煤炭、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目标责任的落实和年度考核工作;统计全区煤炭、再生资源回收的数据,发布全区煤炭、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组织煤炭、再生资源回收的执法工作;监督贯彻执行煤炭、再生资源回收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负责煤炭、再生资源企业经营资格证和经营许可证的申办工作;依法制定全区煤炭、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理分布和总量调控规划。
(二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招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团、妇、信访、爱卫、计生、档案、保密、反恐等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安排机关政策理论学习,制定规划,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印鉴、劳资、总务、后勤等;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政管理工作,肩负机关的行政会计、出纳工作,负责企业的财务审计及财会人员的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教育;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
(二)企业管理科。
制定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生产运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企业体制改革;组织起草本区域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划草案的落实措施,拟订企业改革工作规划;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和技术装备及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负责拟订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软件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信息化推进工作,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电子商务发展,协调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及新建工业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布局调整工作;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自主化,提高装备制造业配套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推介和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区工业产业园区的布局规划,指导推动工业园区合理布局,促进产业集中发展;指导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监测和分析园区工业经济发展动态,促进工业园区发展。
(三)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科。
贯彻执行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中小企业成长、规模培育工作。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贯彻执行信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引导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监督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建设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职工培训、项目申报、统计等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和商务局系统的国有企业管理工作。
(四)招商科。
负责国内外投资信息和全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通报及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和外商客户档案工作;负责定期发布重点工程等相关经济信息;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搞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招商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并组织实施网上招商活动工作;负责全区各街镇(管委会)及部门招商机构的联系、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招商动态》简报的编撰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外洽谈招商活动和引进项目工作,并草拟、修改项目有关协议、合同,为项目的最终签约提供相关依据;负责宣传招商项目,接待投资商,提供咨询服务,介绍投资环境,协助企业办理投资项目注册、登记、审批手续;负责定期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强化与境外商务机构、重点企业的联络机制,提供信息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的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大外出招商引资活动、项目推介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投资指南》等对外宣传资料的策划、印制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项目洽谈工作,及时汇总项目信息,对投资商或个人申办项目或洽谈业务进行备案;配合投资商备齐现场办公会所需各种资料,牵头组织现场办公会;坚持“陪伴式”服务,积极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企业的相关手续。
(五)投资促进管理科。
负责组织开展改善投资环境的调查研究,为区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对外谈判,协助项目单位办理外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负责联系市级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进出口权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建立完善全区对外贸易促进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促进扩大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参加境内外洽谈会、招商会、投资环境说明会、产品展销会、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筹备和实施工作;组织全区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并跟踪服务,促进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负责市考指标任务的分解、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有关涉外事务;落实渭北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负责全区各街镇、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和年终考核工作,协调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落实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市场运行管理科。
贯彻执行全区规范市场体系的地方性措施;负责商务系统内外贸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指导商务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商务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会消费品的统计工作;拟订全区商务工作发展目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促进商务发展相关措施;承担商务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食盐市场及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煤炭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招商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原区经贸局(区招商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投资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煤炭和再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调整为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招商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及措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工业和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及措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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