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5〕67号),设立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承接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市二级园、市三级园)评估、考核评估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协调、贯彻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区义务教育、高中和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街镇(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和落实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五)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的管理及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及有关项目的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检查、指导全区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六)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及相关考试工作。
(七)负责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
(八)负责全区学校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九)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十)负责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班子队伍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财科)。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及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应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接待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和爱卫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群团、工会等工作;指导学校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承办上级党、团、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及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系统内部校车安全工作、非法邪教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工作;指导本系统防汛工作;负责学校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工作和各类安全宣传活动;负责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安全责任书并进行有效地监督落实;负责学校健康教育、饮食与交通安全教育等相关安全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实施、审核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审核;负责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管理;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相关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计划和校舍修缮计划;负责学校建设项目规划、图纸设计与会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质量监督、进度管理、竣工验收、办理建设工程各项手续,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审查工程付款资料,并按工程进度拟订资金拨付报告,按审批程序办理工程付款手续;抓好学校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普查工作。
(二)教育科。
综合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国家教学计划的落实及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德育、体育与卫生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人口和青春期教育、法制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中小学校及非学历机构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语言文学工作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中小学大型体育活动、艺术与科技节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幼儿园的审批、信息统计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协调做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职教中心发展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出国政审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的丧葬、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拟订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师德、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评优树模和违规违纪教师处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老干部工作;督导区教师进修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干部、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督学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设主任1名(由总督学兼任),副主任1名(科级)。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对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镇(管委会)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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