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西安市高陵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保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建成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带动全区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完成区委、区政府院内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任务;2017年,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各成员单位创建任务,其他各类公共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2020年,所有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具体标准由区水务局参照有关规定制定。

三、建设程序

(一)自评及申报。各类公共机构对照《西安市高陵区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标准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于每年12月底前进行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合格的(达到90分以上),按统一格式要求编制节水型公共机构申报材料,向区水务局提出申报。

(二)初审及核准。区水务局按照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于次年2月15日前

组织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初审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申报单位整改完成后,再对其进行现场验收、核准。

(三)公示及授牌。对通过验收、核准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授予区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奖牌。同时,从区级节水型公共机构中,选出符合《西安市节水型公共机构考核标准》的单位参加市级评审。

(四)复核。节水型单位创建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复查一次,复查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节水型公共机构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区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工作。各街镇、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与区水务局联系,做好本单位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

(二)加强考核检查。区考核办要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水务局要定期检查指导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共同推动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街镇、各部门要结合每年3月22日至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大力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型单位创建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1.西安市高陵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表

2.西安市高陵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和评分办法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总建筑面积(m2


用水人数


年综合水资源

消耗量


人均用水量


单位基本情况:

节约用水开展情况:

节水单位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

西安市高陵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印)

年 月 日

注:1.单位性质填写国家机关、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化事业、卫生事业、体育事业、团体组织、其他。

2.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和评分办法

序号

指标

类型

指标

计算(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技术指标

(40分)

★水计量率


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100%,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95%,分别得10分;用水单位水计量率不达标不得分;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每低1%扣1分,直至扣完。

10

2

★节水器具普及率


节水设备、器具数量占总用水设备、器具数量的比例达到100%得10分,每低1%扣1分,直至扣完。

10

3

人均用水量


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同类型单位用水量平均值进行判定:

人均用水量≤0.9×平均值,得10分;

0.9×平均值<人均用水量≤平均值,得8分;

平均值<人均用水量≤1.1×平均值,得5分;

1.1×平均值<人均用水量≤1.2×平均值,得3分;

1.2×平均值<人均用水量,得0分。

10

4

用水器具漏失率


用水器具漏失率≤4%得10分,否则每高1%扣1.5分,直至扣完。

10

5

管理指标(60分)

规章制度

查看文件和相关资料

1.建立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得5分;

2.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落实得2分,完成当年内部节水指标得2分;

3.明确节水主管部门得2分,明确节水管理人员得2分;

4.两年内未受到浪费用水处罚得2分。

15

6

计量统计

查阅有关资料,核实数据

1.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2012),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按分户、实现分级计量,得3分,实现按分户计量得2分;

2.有原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得2分。

5

7

节水技术改造与推广

查阅节水改造资料和设施建设材料、核对节水器具清单,现场查看

1.新建、扩建、改建的单位,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得3分;

2.近几年实施食堂用水设施、老旧管网和耗水设施等节水改造和节水设施建设,得3分;

3.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得1分;

4.所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全部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节水产品得3分;

5.绿化采用高效浇灌方式得3分。

13

8

管理维护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

1.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且记录完整得5分;

2.无擅自停用节水设施行为得4分;

3.有完整的管网图得3分;

4.有完整的计量网络图得3分;

15

9

节水宣传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1.编制节水宣传材料得3分;

2.职工有较强节水意识得3分;

3.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得2分;

4.节水宣传计划、总结得4分。

12

10

鼓励性指标(加分项)(10)

非常规水源利用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1.建设雨水集蓄、再生水利用系统并有效利用得3分;

2.绿化、景观用水等采用非常规水源,每一项得1分,总分2分。

5

水平衡测试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

开展水平衡测试或5年内有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得5分。

5

说明:

一、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主要由技术指标和管理指标两部分组成,总计100分。其中技术指标为40分,由水计量率、节水器具普及率等4项指标组成;管理指标为60分,由规章制度、计量统计等5项指标组成。另外,为了倡导和推广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平衡测试管理增设鼓励性指标10分作为加分项。

二、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总得分应当≥90分,并且任一加“★”指标的得分不得为0分。

三、技术指标中,各项指标解释及验收方法如下:

(一)水计量率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用水设备(用水系统)的水计量器具计量的水量与占其对应级别全部水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按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2009)国家标准执行,验收时采用查阅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

(二)节水器具普及率中节水设备、器具是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使用量的机械设备和储存设备的统称,如节水型水龙头、便器、淋浴、喷灌等器具,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的用水点不少于5处;

(三)人均用水量是指单位年用水量和在编职工数的比值,同类型单位是指性质相似、用水习惯相似、水用途相似的单位,验收时采取查阅资料的方式;

(四)用水器具是指单位内所有的用水设备和部位。器具漏水有一处滴漏点算一处漏水,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用水点不少于5处;

(五)水平衡是水在一个单位中总是保持平衡的,其输入体系的水量始终等于输出体系的水量。通过水平衡测试能够全面了解用水单位管网状况,各部位(单元)用水现状,画出水平衡图,依据测定的水量数据,找出水量平衡关系和合理用水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挖掘用水潜力,达到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合理用水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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