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西安市高陵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分工合理、协作顺畅的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对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陕西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指导意见》、《西安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5〕106号)精神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切入点,加强政策引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将优秀人才、适宜技术、优质服务下沉到基层,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打造人民满意的“健康高陵”。
二、工作目标
综合运用医疗、医保、药品、价格、信息等手段,形成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紧密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区镇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新型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工作,到2017年,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现90%患者在区域内就诊的目标(区内二级医疗机构门诊诊疗人次占20%,住院占50%;街镇(民营)医疗机构门诊诊疗人次占30%,住院占40%,村级(个体)医疗机构门诊诊疗人次占40%)。
三、工作模式
推行区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模式,引导人才、技术、服务下沉到基层,逐步建立起各级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符合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一)实行基层首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二)完善双向转诊。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鼓励优先开展医联体内部的转诊工作。建立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相协作的就诊制度,双向转诊要按照医生建议、患者选择、逐级转诊、合理就诊的原则,在全科医学体系内规范有序进行。
(三)落实急慢分治。保障医疗安全,落实急慢分治,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要实行急慢分治,确保医疗安全、有效、合理。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原则上街镇卫生院就诊,确有需要的按规定有序转诊。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可不经转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等患者、居住地(街镇)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鼓励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开展分级诊疗工作。探索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分级诊疗和患者综合管理服务模式。
(四)推进上下联动。按照政府倡导、就近方便、双方自愿的原则,通过医疗联合体、医疗服务区镇村一体化、对口支援等形式,建立各医疗机构之间稳定发展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满足患者接续性医疗服务需求。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层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卫计局)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坚持推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等项目,探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扩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经营自主权,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额和分配办法,自主招聘急需专业人才。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区级公立医院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服务一年,探索新招录医务人员先到街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满后,方可到区级公立医院工作。
2.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财政预算政策。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原则重新定编定岗。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将医院收支结余的30%纳入绩效工资,并将绩效工资中的6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把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积极性。
3.继续加强区镇村医疗机构基本建设,按规定配备医疗设施设备,全面完成区镇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构建全科医师体系。(责任部门: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编办)
1.按要求配备全科医师。每个街镇卫生院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全科医学科,配备相应的全科医生,由全科医师全面负责所在医疗机构全科诊疗和双向转诊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着力提升全科医师的心理咨询、慢病康复、社会服务等能力。
2.推行全科医师团队服务制度。区级医院的医疗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全科医师服务团队,要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并到提供医疗服务。
3.在收入待遇、岗位设置、职称评定、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稳定队伍,调动积极性。
(三)推广乡村医生签约。(责任部门: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物价局)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与乡村医生建立契约服务关系,乡村医生负责签约居民初诊、分诊和双向转诊协调,并向签约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
(四)规范双向转诊服务。(责任部门:区卫计局)
1.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陕西省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陕卫医发〔2014〕139号)的要求,制定、公示本医院疾病诊疗目录,并结合患者实际情况进行转诊。
2.参保人员在区域内遵循“基层医疗机构→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经首诊医疗机构医生诊治后,经全科医师确认有上转指征,填写《双向转诊单》)→省市级医院”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各医疗机构要成立双向转诊办公室,负责双向转诊患者的安排、协调,建立绿色通道,依据转诊预约情况,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转诊患者可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服务。各医疗机构之间要密切协作,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
3.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监管,完善分级诊疗程序,建立转诊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整体绩效和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将医疗机构转诊率纳入考核指标,控制向上转诊,鼓励向下转诊。
(五)稳步调整医保政策。(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区卫计局)
1.对于符合分级诊疗规范要求,基本医疗保险采取鼓励性政策。符合转诊规范的上转者,上级医疗机构执行两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差额部分;康复期下转者,取消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2.对于不按分级诊疗规范要求,基本医疗保险采取约束性政策。在统筹区域外自行选择就诊或不规范转诊等情况采取降低报销比例的办法,降幅不低于原报销比例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在统筹区域内自行选择就诊或不规范转诊等情况通过拉大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档次,引导患者合理就诊。
3.对三类特殊情况放宽转诊要求,报销办法暂维持不变。一是孕产妇、5周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患者;二是长期在外居住、打工等赴外人员,医保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三是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精神类疾病、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在基层不具备诊治条件的。
(六)保证基层合理用药。(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
医疗机构在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在规定范围内按比例增加药物品种,满足转诊患者用药需求。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加大处方点评力度,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目录外药品管理,确保合理用药。
(七)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责任部门:区卫计局、区物价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制定的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相关政策,理顺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体系,引导患者分流就诊。规范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提高区级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规范临床抗生素使用,实施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控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不合理增长
(八)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责任部门:区卫计局)
统筹规划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加快居民健康卡发行,整合医疗信息资源,打破医疗机构间信息壁垒,实现诊疗信息跨机构、跨地区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之间医疗协同系统、远程诊断系统及远程培训系统建设,积极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新技术为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提供便捷高效的就诊手段及信息化支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区物价局根据医院等级制定差异化的医疗服务价格。区财政局要配合分级诊疗相关工作,争取改革配套资金。区人社局、卫计局要出台不同等级医院间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拉开区级以下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间的差距。区卫计局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诊治能力。各医疗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医院上转和下转病人的信息,将双向转诊信息上报纳入统计制度。
(二)强化监管,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区卫计局、区人社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实行首诊责任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切实加强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使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整体提升,医药费用得到有效控制。适时开展分级诊疗服务效果评价,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科学调整,进一步细化相关举措,持续增强分级诊疗服务实效。
(三)广泛宣传,构建科学合理就医秩序。
加强教育培训,让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就医秩序的宣传教育,扩大社会知晓率,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拥护,宣传引导群众逐步树立科学的就医理念。
(四)不断完善,持续改进提高。
分级诊疗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及时研究解决各类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着力凸显分级诊疗工作实效,逐步实现90%患者在区域内就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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