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1月4日11时起,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PM10和PM2.5监测数据快速上升,至19时全市空气污染指数(AQI)为309,达到严重污染水平。根据市气象台预测,未来24小时西安大部分地区将出现严重霾,易形成重度至严重空气污染。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空气重污染Ⅱ级(橙色)应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街镇(管委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投入半数以上人员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加强道路洒水、保洁,全面彻底清理路旁、渠道内垃圾、杂草、树叶等杂物,切实杜绝出现扬尘、焚烧等大气污染问题。
二、区教育局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三、区卫生局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的相关疾病门急诊进行24小时值班。
四、区新闻中心、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负责督导、协调媒体发布以下信息:
(一)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二)停车超过3分钟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五、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
1.环保高陵分局督导20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停止运行。
2.环保高陵分局负责督导高陵鹿城供热有限公司、西安西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优质煤(硫分≤0.6%、灰分≤10%);对这2家公司落实24小时驻厂监管制度。
(二)机动车减排措施
区监察局负责督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日停驶不少于50%公务用车,停驶车辆应报公安高陵分局备案。
(三)防止扬尘措施
1.区建住局组织检查、督促工地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停止室外作业;督促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并停止生产,增加建筑工地和企业洒水降尘频次(每小时1次),扬尘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及企业停工(产)整改。
2.区城市管理局、园区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管理段每日持续对城区、园区进行洒水、清扫保洁、喷雾抑尘,每2日开展一次大冲洗、大擦洗;取消所有出土工地、拆迁工地的渣土处置以及渣土清运作业的行政审批。
六、由区治污减霾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办督办科配合,每日对空气重污染Ⅱ级(橙色)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因重视不够、部署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出现突出大气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严格问责。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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