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三秋”在即,为了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减少资源浪费,加强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品位,现就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秋季我区秸秆禁烧工作仍然面临严峻考验。一是目前正值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时期,如果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将对创建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加之秋季农作物秸秆主要以玉米秆为主,含水量大,焚烧后易造成大量烟雾,对环境空气及交通安全影响较大。二是“三秋”期间,适逢国庆黄金周,同时全国绿博会也将在西安市召开,加之撤县设区后,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如果发生焚烧秸秆现象,会直接影响我区对外形象。三是从往年看,秋季禁烧工作在个别镇街(管委会)干部思想上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松懈情绪,较夏季的重视程度明显减弱,工作力度不足,集中表现在前期准备不足,行动缓慢,禁烧氛围不浓;后期思想怠慢、放任不管,出现焚烧现象处置不及时等。四是集中禁烧期结束后,秸秆焚烧现象出现反弹。为此,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上,充分认识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我区201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不遗余力地抓好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力争“不着一把火,不冒一缕烟”。
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区201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安排和布置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各镇街(管委会)主要领导对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继续组建禁烧巡查队伍,加大督查力度,对辖区内易出现着火点的地方,特别是田间地头和区县交界地带,要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的监控防范,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强化对辖区砖瓦窑、水泥厂、小作坊等易被卫星监测到的热源的监管,尽可能做到全面掌握,心中有数,排除疑似火点要准确迅速,及时消除因疑似火点引起的禁烧负面影响。需特别重视后期秸秆杂物清理等项工作,确保“三秋”后期不出现焚烧现象。同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抗灾意识,提前制定应对措施,既要妥善应对阴雨天气对秋收的不利影响,还要积极预防因焚烧秸秆、杂物引发火灾带来的损失。
三、以“疏”为主,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在“三秋”工作中,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以用促禁,通过大面积利用实现大范围禁烧。一是大力推广玉米秸秆粉碎还田、玉米秸秆拉丝揉搓和玉米秸秆青贮三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二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开展跨区作业,提高机械利用效率,不断扩大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面积;三是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尽快催生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为秸秆找好出路;四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和示范田建设力度,积极扶持培育各类秸秆综合利用专业服务组织。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西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及各级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规定要求,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意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技术、途径和经济效益,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区广播电视台要专门制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公益广告,在“三秋”期间循环播放。电信通讯部门,要采取给农民和农机手免费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
五、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目前,我区的秸秆综合利用主要依靠农业机械来实施完成。“三秋”期间,农机作业任务重、机具出勤率高,加之秋季阴雨较多,将给农机安全作业带来较多困难。各镇街(管委会)及区农林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发展理念,根据“三秋”农机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强化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农业机械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三是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机具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三秋”农机安全生产。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三秋”期间,区环保、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集中力量确保西铜高速和西禹高速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发现有焚烧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通讯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秋”期间原则上不放假。
区禁烧办要深入各镇街(管委会)巡回检查,全程督导各项工作开展,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的有效落实。在“三秋”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工作结束之后,区禁烧办要按照火点认定标准对各镇街(管委会)发生的火点予以确认,并纳入全年禁烧考核统计之中。
区政府将按照201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惩处。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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