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西安市高陵区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
(2015—2017年)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高陵区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按照《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渭河水污染治理目标
(一)渭河干流西安段水质目标。
渭河干流西安段全程断面达到Ⅳ类水质,即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溶解氧3毫克/升,以上三项指标的月均值达标保证率大于85%。
(二)主要支流水质目标。
泾河过境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见附件1)。
(三)渭河干流、支流排污口水质指标。
渭河西安段干、支流我区辖区内6个排污口(见附件2、附件3)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四)其他指标。
到2017年,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城区和工业集中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为达到15%和3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1.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见附件4),制定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制度,确保达到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责任部门:区建住局
配合部门:相关镇街(管委会)
2.加强污泥安全处置与综合利用(见附件5)。将污水处理厂外运污泥纳入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系统,按月向水务、环保部门提供污泥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列入建设规划,2015年完成高陵区污泥处置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到2017年,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配合部门:区建住局、相关镇街(管委会)
3.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见附件6)。一是现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再生水管网建设,优先在污水处理厂周边范围沿城市主要道路铺设再生水管道,增强再生水调配能力。将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使再生水广泛用于生态补水、景观水体、工业园区、市政建设和农业灌溉等方面。三是加强用水和节水管理,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到2017年,城区和工业集中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为达到15%和30%。
责任部门:区建住局、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区农林局、区市容园林局、相关镇街(管委会)
(二)严把环境准入,加强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
1.严把环境准入,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要严把企业准入审批关,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化工、印染、果汁、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新建低污染项目全部进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必须配套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渭河两岸距河道1500米内区域禁止建设与水环境管理无关的项目,已经建成的项目酌情进行拆除或规范化管理(见附件7)。渭河流域排污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每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针对煤化工、石化、食品加工、电镀、造纸、印染、制药、农药、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建住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管委会)
2.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按照“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实行浓度与总量控制双结合,全面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清洁生产,重点针对化工、石化、食品、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制定本地区清洁生产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双超(超污染物总量排放或浓度超标)”、“双有(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类型的企业,严格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资源循环利用的生产方式,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管委会)
(三)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控制面源污染。
1.加强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选择处理效率高、资金投入少、维护管理易的污水处理工艺及设施,尤其在人口较多的镇街地区,杜绝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到2017年底,所有镇街必须保证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见附件8)。
责任部门:各镇街(管委会)
配合部门:区环保局、区国土局
2.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广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工程措施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畜禽屠宰企业应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严禁污水未经处理和超标排放。到2017年,畜禽屠宰企业均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责任部门:区畜牧兽医局、区商业局
配合部门:区环保局、相关镇街(管委会)
3.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鼓励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力度,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强度。同时开展农村土壤环境监测与污染修复工作,杜绝高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
责任部门:区农林局
配合部门:相关镇街(管委会)
(四)加强河流生态建设,推进河流综合治理。
1.推进河流综合治理。对泾、渭河平原段全线进行综合治理,通过防洪治理工程、堤防建设、水景观开发、拦河坝建设提升河道防洪标准,保证防洪安全,提升河流景观。结合渭河综合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渭河两岸的绿化美化工作,在堤防临水侧20米护堤地种植低矮景观树木,在堤顶两肩栽植行道林,在两侧边坡种植草皮,在背水侧50米护堤地内栽种经济林和绿化林带,城市段适当增大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宽度。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2.加快生态湿地建设。以渭河为骨架,以渭河一级支流为框架,根据西安周边地形及河流特点,建设泾渭湿地,根据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重要性划定湿地保护范围,使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起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作用,降低入河污染物浓度。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浓度。
责任部门: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建住局
(五)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控体系建设,保障生态流量。
加强水质监控和预警体系建设。完善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入渭排污口、断面水质监控。强化区界河流断面和入渭排污口水质考核,定期公布结果。重点对渭河沿岸工业园区、重大风险源下游等敏感区开展预警监测,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逐步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
为加强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实施,高陵区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区2015—2017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督办,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落实方案并上报备案,确保承担的各项渭河治污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目标考核,加大责任追究。
区政府将把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监察局、区考核办、区治污减霾办将对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年终目标考核时予以扣分并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铁腕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支持环境公益诉讼,鼓励社会组织共同监督污染渭河、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严格监控入渭河排污口及干流排污口,确保每个排污口达标排放。
(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收费政策。
开展渭河生态状况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论,分析查找主要原因,制定相应对策。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各级财政渭河治污资金投入每年增加10%以上,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
附件:1.渭河支流、排污渠水质目标
2.渭河干流排污口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3.渭河支流排污口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4.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5.污泥处置项目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6.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7.污染源管理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8.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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