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陵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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