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法治高陵”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县政府领导学法制度规定,结合近两年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现就县政府2014年常务会议学习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着力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为我县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学习内容
(一)城镇化进程中征收土地所面临的法律困境及其破解思路;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与西安雾霾治理;
(三)网络安全;
(四)突发事件应对。
三、总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原则上每季度学习一次。可根据工作实际和法律、法规的修改颁布情况适当调整学法内容和学习次数。采取举办讲座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两种形式。
(二)参加人员:县政府班子成员。可根据学习内容确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组织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按照学习安排提前做好主讲人的邀请、通知等有关准备工作。
(四)授课人员:采取专家讲解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四、学习要求
(一)县政府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要求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
(二)承担授课任务的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认真做好上课准备,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
(三)各镇街(办事处)、各部门要参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对本单位的学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并抓好落实。
附件:高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4年会前学法安排
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年6日
附件
高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4年学法安排
序号 时间 地点 形式 学法内容 责任单位
1一季度 县政府前三楼东会议室集中学习《城镇化进程中征收土地所面临的法律困境及其破解思路》县国土资源局
2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与西安雾霾治理》县环保局
3三季度《网络安全》电子政务网络中心
4 四季度 《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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