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3〕57号)文件精神,有效提升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水平和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在就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业、统筹规划、区域联合,依靠科技、提高效益,依法规范、安全有序”原则,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途径、防灾减灾和保护生态的有 力手段,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
二、发展目标
坚持人工影响天气“四个转变、四个提高”的发展思路,即由季节性作业向常年性作业转变,由应急抗旱型作业向防旱型、蓄水型、生态型作业转变,由注重作业规模向注重提高科技水平和总体效益转变,由独立作业向区域联合作业转变;不断提高作业能力、作业效益、科技水平、区域协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三、做好重点领域作业服务
(一)强化为农生产服务。县农林局要及时收集和提供农业、林业生产受灾情况,积极主动参与配合气象部门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协同气象部门加强对干旱、冰雹等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完善作业布局,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的关键物候期低温冻害防御,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试验和技术推广,确保农业减灾增产。
(二)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强化我县空气净化措施,利用有利天气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加有效降水,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为我县“治污减霾”工程做好气象服务保障。
(三)加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力度,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提高开发利用效率。围绕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需求,在全县开展常态化调蓄型人工增雨(雪)作业。
(四)围绕交通畅通工程,探索西禹高速公路高陵段人工消雾作业试验,保障高陵的交通安全。
(五)提高极端天气气候的事件应对水平。建立健全应对重大干旱、城市空气污染、异常高温等极端天气事件的作业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六)提高重大活动气象保障能力和水平。针对重大社会活动,开展人工消云(减雨)作业实验和作业,提高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服务和保障能力,保证重大社会活动正常进行。
四、加强作业能力建设
(一)加快基础保障能力建设。重点加快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火箭发射装置的自动化水平和弹药的可靠性。完善指挥通信系统和作业空域申报审批系统,提高作业指挥效率。
(二)强化作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时空密度适宜、布局合理、专业化程度高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观测网络,不断提高作业预警预报水平。加密和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网布局,根据《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评价办法》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安全等级评定办法》,完成湾子标准化作业点的改造达标工作。
(三)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气象、科技及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增雨(雪)、防雹、防霜冻等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县科技局应积极支持、安排人工影响天气方面的科研课题,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科技支撑。
(四)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气象、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作业公告、空域申请、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装备年检等重点环节管理,健全公安、安全监管、气象部门紧密协作的弹药储运机制。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险。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陵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及目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职能,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二)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管理,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气象主管”的工作机制。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农林、水务等部门应当及时无偿提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的灾情、水文等资料。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及时收集和提供相关镇街(管委会)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损失情况。县公安局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购买证、火箭弹运输证的签发,协助做好火箭弹的存储和安全管理,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注重人工影响天气方面项目实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县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管理办法;监督、审计县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依法依规建立基层作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和津贴补贴激励机制,建设专职、兼职与聘用相结合、相对稳定、知识机构合理的作业人员队伍,完善作业人员的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从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将人员培训纳入我县培训计划,定期参加全市行业技能竞赛,建立健全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工影响天气专业队伍。
(五)完善法规标准。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严格空域申请作业资质、资格管理制度,规范作业装备、设施准入条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流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行政执法联合检查,确保依法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加强科普宣传。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注重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发布和社会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和普及人工影响天气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