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陵县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
高陵县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十五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县两会精神,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让广大在校 (园)学生、幼儿充分享受开发发展成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实施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惠民为民为目的,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开创现代城市新区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撑。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陵县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小玲 副县长
副组长:李 静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兴顺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王四良 县发改委主任
苏民社 县监察局局长
彭寿虎 县财政局局长
谭平利 县审计局局长
孙仓民 县民政局局长
陈兴文 县农林局局长
张 龙 县人口计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 周兴顺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做好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的日常管理,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工作的组织实施。
县发改委负责将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实施十九年无忧教育的专项资金,并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确认,落实省市有关贫困 家庭大学生资助资金。
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进行确认。
县农林局(扶贫办)负责将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与“两联一 包”扶贫工作相结合,做好助学相关工作。
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十九年无忧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三、实施时间和范围
从 2013 年起对考入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全县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实施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
(一)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和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享受免费教育及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二)凡在我县义务段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享受免费教育及“营养计划”全覆盖。
(三)本县户籍在高陵一中、高陵三中和县职教中心就读的经正式录取的计划内学生(不包括复读生、计划外学生),享受免费教育及困难学生资助。
(四)本县户籍在高陵一中、高陵三中和县职教中心就读的考入普通高校报到注册的家庭困难大学生,给予相关资助。
四、实施内容及标准
(一)学前教育:减免在园幼儿学前教育三年保教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园1300元/年•生,小学附设学前班350元/年•生,其余幼儿园均按900元/年•生。对学前教育三年家庭困难幼儿给予生活补助(占在园幼儿总数的20%),标准为3元/天•生。
(二)义务段教育:免除在校学生学杂费、课本费,实施“营养计划”全覆盖。
(三)高中教育:
1.免除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为:1600元/年•生。
2.资助: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特困生 1000 元/学期•生,一般贫困生500元/学期•生。
(2)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为750元/学期•生,中职免学费标准为900元/学期•生。
(3)农村学生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助资金(简称“联动补贴资金”)。标准为:普通高中39.9元/季度•生,职教90元/季度•生。
(四)普通高等教育: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全部给予资助。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初审统计。十五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生在开学报到时,凭本人户口本原件在就读学校登记注册,学校对学生人数进行统计,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后,造册登记上报财政、教育部门。升入
普通高校的学生必须持有升入院校报到注册的相关手续,由原毕业学校初审,县资助中心复核,县民政局最终审核。
(二)核查汇总。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农林局要逐人核定汇总减费人数,做到应免尽免,应享尽享。
(三)核定批复。十五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由县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结果,按学期分批次下拨免费资金。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就读学生由县财政、民政、农林部门核定,按学年发放给学生。
(四)建立台账。教育部门应指导各学校根据享受免费教育人数,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学生、家长、校长签字确认),规范装订,建立年度管理档案。
六、资金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努力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将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经费足额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教育经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各项教育资金落实到位。特别是已在县本级预算内安排的公用经费,要继续予以安排,不得降低标准。要严格执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要加强对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分配、使用及时、规 范、安全、有效。
县监察、审计、财政、教育、民政、农林等部门要对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人数、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和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联系电话:029—8691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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