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高陵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1〕73号),不断提升服务中小企业工作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陵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陵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经贸局,内设机构为一室三科,设中心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1名,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暂由县经贸局抽调)。

二、高陵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划拨。

三、高陵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创业辅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市场开拓、融资担保、管理咨询、法律维权等。

高陵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机构组建各项工作,抽调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尽快投入工作状态,切实为全县中小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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