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高陵区中医药强区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西安市高陵区中医药强区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23〕3号)精神,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陕政办发〔2024〕1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强市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政办发〔2024〕61号)精神,加快推进中医药强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打造中医医疗高地、传承创新高地、人才高地、文化高地。到2027年,中医药强区建设取得重大成效,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人才梯队结构更趋合理,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产业链规模不断提升,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深入,群众中医药文化自信和中医药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进高陵区中医医院提标建设,鼓励按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运行管理。发挥紧密型医共体区中医医院院区中医龙头作用,到2027年,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0.85张。以区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为抓手,狠抓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服务内涵建设,提供针灸、推拿、贴敷、熏洗等中医药技术方法。健全综合(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中医病案质量管理,创新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鼓励传统中医诊所品牌化,集团化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2.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加强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40%以上街道卫生院建成省级示范中医馆,15%以上的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力争10%以上街道卫生院中医馆达到国家服务内涵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加强中医药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将中医药纳入应急工作方案和诊疗方案,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全程深度介入。加强中医医院重症监护病区(ICU)、急诊等科室建设,提升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4.健全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中医医院办院模式,不断提升中医医院治理能力。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
5.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夯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区中医医院投入和内涵质量建设,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力争按三级医院管理。鼓励区中医医院建成3—5个市级以上特色专科。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专病门诊。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作用,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理论和技能培训。区中医医院能够规范应用10类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街道卫生院能够规范应用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能够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6.强化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加强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学科内涵建设,推广康复科与其他专科紧密协作服务模式,将康复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区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康复中心)。(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残联)
7.强化医保支持保障。支持传统中医医疗诊疗技术,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推进新增修订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初审转报,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加大医保支付方式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推动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将符合规定的中药及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8.推进中医药研究平台建设。鼓励医疗机构与中医药研究机构、高校等组建协同创新平台或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中医药技术创新。积极申报市级科研项目、开展经典名方挖掘、中药制剂开发应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人才选育。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持续推进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大中医药传承和学术交流。二是要加强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区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开辟独立诊疗服务区。三是加大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行动。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统筹安排区级二级以上医院中医医师,通过长期派驻、定期坐诊等形式对街道卫生院进行对口帮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0.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推进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26年,区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到四级水平。以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为抓手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中医医院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快建设中医药信息平台,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专科专病联盟、医共体内实现远程诊断、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信息化协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弘扬中医药文化
11.深化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继续鼓励支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馆、中医阁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改造,在建筑、装修、装饰、景观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元素,通过电子屏、专栏、宣传折页等,广泛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发挥中医药文化传播主阵地和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弘扬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
12.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组建“中医药科普宣讲团”“中医药文化宣讲团”,面向基层社区乡村广泛开展中医义诊、巡诊活动。制定印发《西安市高陵区中小学校园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实施方案》,全区中小学校园中医药健康知识科普率达到90%以上。积极创建省市级中医药文化传播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融媒体中心)
13.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开展中医药古籍、古今名方名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完善我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加强对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的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和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14.大力发展中医药旅游康养。推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与旅游资源相融合,大力发展中医疗养、养生康复、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中药材观赏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支持社会资本和中医药资源丰富的街道建设中医药文化主题街区、中药标本文化长廊,开展中药文化体验互动,将健康旅游与中医药养生保健、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生产相互融合,开发具有特色的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等旅游产品、线路和特色商品。支持中医医院发展多形态医养结合服务,依法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管理。(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
(五)加快发展中药产业
15.加强中药质量管理。严格履行中药质量监管、行业主管、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工作机制,加大对中药材专业市场检查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使用监管,促进中药保护、传承与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区中医药工作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各成员单位中医药强区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细化政策支持。在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方面,对中医医疗、中药产业等项目给予支持。落实财政事权承担投入责任,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资金保障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中医药强区重点任务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中医药强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提升全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度,积极营造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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