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清理情况表

序号

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

设定依据

(名称、文号)

梳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拟废止、修改或者保留)

理由

1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投资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高政办发〔2019〕57号

保留

为加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西安市高陵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高政办发〔2019〕56号

保留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3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高陵区渭北崇皇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工作的通告》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市政〔2014〕34号)、《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保留

2019年7月24日已印发各相关单位,至今搬迁安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4

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监管事项

《高陵县人农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陵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政发〔2012〕56号)

拟废止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2019年第712号令)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5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事项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高政办发〔2016〕57号)

拟废止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明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全国适用统一规则,各地不得另行调整。

6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

保留

未违反《政府投资条例》

说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取消( 0 )项。拟废止( 2 )项,拟修改( 0 )项,拟保留( 4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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