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关于做好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按照《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市司发〔2019〕10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的梳理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梳理内容

对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对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或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实施的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提出废止、修改或者保留的建议。同时启动废止或者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

二、具体要求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梳理汇总本部门、本机构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本部门、本机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区司法局负责对各部门、各机构的梳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以本次梳理工作为契机,对照《政府投资条例》条文,逐条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有关规定,领会内涵要义,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作用。

三、时间要求

本次梳理工作的截止日期为8月20日,各单位完成梳理工作后,请认真填写《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清理情况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交至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将汇总审核后报市司法局。

联系人:赵剑、刘璐  电话:86913534

电子邮箱:937870441@qq.com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清理情况表

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有关政府投资行为

事项清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

设定依据

(名称、文号)

梳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拟废止、修改或者保留)

理由

1

2

说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政府投资行为事项取消(  )项。拟废止(  )项,拟修改(  )项,拟保留(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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