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了确保全区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省安委会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情况;

(二)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四)重大事故隐患2023行动推进情况;

(五)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六)自建房和建设工程整治情况;

(七)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八)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九)防汛救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

本次综合督查从2023年9月12日开始。

三、督查分工

共成立六个督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王杰和党委委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扈普分别带队,对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第一督查组:区应急管理局监督一科组织。

督导检查单位:崇皇街办、姬家街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

2.第二督查组:区应急管理局监督二科组织。

督导检查单位:张卜街办、耿镇街办、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工业园管委会。

3.第三督查组:区应急管理局监督三科组织。

督导检查单位:鹿苑街办、通远街办、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公安高陵分局、公安交警大队。

4.第四督查组: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组织。

督导检查单位:泾渭街办、区民政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5.第五督查组: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组织。

督导检查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

6.第六督查组: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事故调查科组织。

督导检查单位: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投公司、区城建公司。

四、督查要求

(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本次综合督查各项工作。

(二)本次督查按照听取汇报、查阅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会议记录、日常检查记录等资料和现场检查企业的方式进行(每个街办及行业部门至少检查2家企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困难一并向督查组汇报。

(三)督查检查结束后,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报各督查组,各督查组汇总后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将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督导检查记录表。

附件2:督导检查内容。

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