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确保全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委办决定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2022年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情况;

(三)上级会议传达贯彻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六)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八)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九)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国庆期间和党的二十大前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

(十二)应急值守情况。

二、督查时间

本次综合督查从2022年9月27日开始。

三、督查分工

共成立三个督查组,对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第一督查组: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陆胜利同志带队,区应急管理局监督一科组织,执法大队参加。

督导检查单位:泾渭街办、耿镇街办、工业园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第二督查组: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郑成锋同志带队,区应急管理局监督三科组织,防灾减灾科参加。

督导检查单位:鹿苑街办、通远街办、张卜街办、公安高陵分局、公安交警大队、区发改委。

3.第三督查组: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少波同志带队,区应急管理局监督二科组织,应急指挥科参加。

督导检查单位:姬家街办、崇皇街办、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督查要求

(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本次综合督查各项工作。

(二)本次督查按照听取汇报、查阅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会议记录、日常检查记录等资料和现场抽查相关企业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主要督查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遇到的困难一并向督查组汇报。

(三)督查检查结束后,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将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西安市高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