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殡葬补助政策

一、补助范围

下列去世并实行遗体火化的人员,享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补助:1、未享受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工伤人员丧葬费补助,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和特困人员基本丧葬费补助政策,且在我市和异地死亡后遗体实行火化的西安市户籍居民;2、在西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3、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或角膜者;4、因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西安市惠民殡葬补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 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3. 殡仪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遗体火化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票据及明细清单; 4. 逝者身份证、户口簿(台湾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5. 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农行);6.殡葬服务机构出具的骨灰安葬(安放、寄存证);7.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或角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放标准

遗体接运费最高不超过370元/具;遗体存放费最高不超过180元/具;遗体火化费最高不超过450元/具;骨灰寄存费最高不超过182.5元/具。各项补助限额分项计算,未发生费用或费用结余部分不返,超出部分自理。

该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