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述:《西安市高陵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高陵区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实施方案》的起草参照国务院、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并结合我区实际完成《西安市高陵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向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征集修改意见,收到反馈意见8条并采纳。
《西安市高陵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公布,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学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陵正处于创新驱动、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推动我区公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助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二、主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西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按照“一个指导思想、两个目标、五大行动、五类工程、三项措施”来谋篇布局。包括三部分内容。分别是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包含一个指导思想、两个目标。具体目标为2025年我区公民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8%,2035年达到28%。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五大行动和五类工程。五大行动包含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五类工程包括: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科学素质开放合作工程。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保障、机制保障、条件保障3方面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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