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近日,记者从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西安市202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始,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集中缴费期从2023年9月起至12月20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医疗保障局业务科科长 张利娜:

“凡具有我区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参保登记,线上是通过陕西医保APP,线下是个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街办社区去办理参保登记。今年城乡居民参保政策有五大变化,一是参保缴费标准提高。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财政补助640元,个人缴费380元,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均比去年上调30元。二是提高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标准。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内的农村易返贫人口,个人缴费100元,财政补助280元,均比去年提高30元。三是延长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以缴费当年的12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确保了自然年度内动态新增人员应资尽资、应保尽保。四是完善了大学生参保缴费(政策)。结合国家医保局、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大学生参保工作,未参保大学生足额参保缴费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五是设置参保缴费补缴期。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20日,待遇期为2024年全年,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待遇期为缴费后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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