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条例》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4.《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5.《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6.《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二、普法对象
全区医保系统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全区参保人员;医保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落实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切实推动医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升医保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医保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全民医保法治观念,为全区医保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普法计划
(一)认真深入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工作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
2.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3.完成时限:全年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主要内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全局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2.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3.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1.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在线学法及考试,网上学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以上。
2.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3.完成时限:全年
(四)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1.工作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医保法治队伍能力。
2.责任科室:局业务科
3.完成时限:全年
(五)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1.工作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利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等宣传阵地结合“六进”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进行宣传。
2.责任科室:区医疗保障信息监测中心、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3.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刘小军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六、责任科室
局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桑超,联系电话:029-86919301
高陵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牵头单位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 局办公室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 局办公室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信访条例》 |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 局办公室 |
4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定点医药机构 | 局业务科 区医疗保障信息监测中心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执法人员 社会公众 定点医药机构 | 局业务科 区医疗保障信息监测中心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定点医药机构 | 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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