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进行督导检查

为落实市局关于新增开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清运要求,避免新增开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清运过程中出现管理不规范、清运不及时等问题的发生,1月16日,生态环境高陵分局翟雪倩大队长带队对辖区新增开诊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检查。

翟雪倩大队长分别对鹿苑卫生院、渭北眼科医院等4家新增开诊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现场就医疗机构医废暂存间的建设情况、标识、台账等逐一进行了的检查,指出医疗废物的暂存、转运必须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并在全过程做好消杀工作,特别是新冠医废和普通医废必须要明确清运时限,按时按规安全清运,若出现清运不及时的情况,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将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下一步,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将积极与区疫情指挥部、区卫健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第一时间掌握开诊医疗机构信息,并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清单,确保辖区开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得到及时规范安全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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