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核酸筛查补检工作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堡垒,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西安市高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核酸筛查补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检范围及时间

本轮核酸补检对象为未参加5月3日大规模核酸筛查以及5月3日后返回高陵的未做核酸筛查人员。

本轮核酸补检时间为5月4日9:00至21:00。

二、补检采样点

全区共设置18个补检采样点(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属于补检范围的人群主动参与补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补检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补检人员携带手机(陕西一码通)、无一码通和纸质码的其他人群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按照各街办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补检群众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核酸采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快检快回、严禁逗留。

(四)人员完成补检采样后,由采样点专人将“昭君”核酸凭证贴纸现场贴于被采样人员手机、身份证、工作证等部位,一人一贴,作为完成核酸补检凭证。该标识将是您出入小区、单位和公共场所的有效凭证。对于未参与补检的、未贴凭证贴纸的人员,将限制乘坐公交车,出入小区、公司(单位)及商超等公共场所;同时,一经核实,一码通会转为黄码。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48小时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不能进行补检采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前往核酸补检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重点强调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的法定义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就是保护好大家。特别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衷心感谢医护人员对核酸筛查工作的默默付出,真诚感谢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真心感谢志愿者的无私奉献,十分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参与。大家的默默支持,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就是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最大贡献。

附件:补检采样点分布表

西安市高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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