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高陵区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应急预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1 总则.............................................................................. 6

1.1 编制目的......................................................................... 6

1.2 编制依据......................................................................... 6

1.3 适用范围......................................................................... 6

1.4 工作原则......................................................................... 6

2 应急组织体系................................................................ 7

2.1 应急指挥机构................................................................ 7

2.2 办事机构......................................................................... 8

2.3 成员单位职责................................................................ 9

2.4 现场指挥部..................................................................... 9

2.5 专家组............................................................................. 9

3 监测预警..................................................................... 10

3.1 风险防控...................................................................... 10

3.2 监测............................................................................... 11

3.3 预警............................................................................... 11

4 应急响应..................................................................... 12

4.1 信息报送...................................................................... 13

4.2 先期处置...................................................................... 14

4.3 分级响应...................................................................... 14

4.4 应急结束...................................................................... 16

4.5 信息发布...................................................................... 16

5 后期处置..................................................................... 16

5.1 善后处置...................................................................... 17

5.2 调查、评估与总结...................................................... 17

5.3 设施完善与维护 …………………………………………………18

6 应急保障..................................................................... 18

6.1 通信保障...................................................................... 18

6.2 物资保障...................................................................... 18

6.3 资金保障...................................................................... 18

6.4 队伍保障...................................................................... 19

6.5 医疗保障...................................................................... 19

6.6 治安保障...................................................................... 19

7 预案管理..................................................................... 19

7.1 宣教培训...................................................................... 19

7.2 演练............................................................................... 20

7.3 预案体系...................................................................... 20

7.4 预案修订与备案.......................................................... 20

8 奖励与责任追究.......................................................... 20

8.1 奖励............................................................................... 20

8.2 责任追究...................................................................... 21

9 附则............................................................................ 22

9.1 说明............................................................................... 22

9.2 预案解释...................................................................... 22

9.3 预案实施...................................................................... 22

附件1: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3

附件2: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5

附件3: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 28

附件4: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信息办理单......................... 29

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事故,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西安市校园事故应急预案》《西安高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陵区所辖校园内发生的,危及师生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处置事故的过程中,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风险较高的抢险救援活动。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要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高陵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校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事故处置中,高陵区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要立即深入一线,及时了解情况,安排力量迅速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多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事故的工作格局。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高陵区政府成立高陵区校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校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分管副区长工作的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发改委、公安高陵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关于校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校园事故处置方案。

(3)研究决定响应级别调整、应急结束等校园事故救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4)协调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及临时占用场地等资源。

(5)及时向高陵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校园事故的处置情况。

(6)根据授权开展校园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

2.2 办事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搜集、分析和报告校园事故信息。

(2)收集各部门或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工作进度。

(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会商事故发展趋势,对事故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部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4)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学校及各方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规定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

2.4 现场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型,选取符合安全要求和满足指挥需求的场所,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人员由总指挥指派。现场指挥部的办公场所由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协调保障。

现场指挥部设立后应第一时间划定警戒隔离范围,确定统一的联系方式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

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挥决策,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力量开展各项应急监测、救援和处置,组织重大突发情况和次生衍生事件的紧急处置。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成综合协调组、宣传舆情组、医疗救护组、治安维护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按照工作组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可根据实际处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2)。

2.5 专家组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校园事故处置的实际需求,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专家和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组。涉及幼儿、学生等未成年人医疗救护及心理疏导工作的,应聘请具备相应工作经验的专家。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防控

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预防为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事故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检查、监控。

(1)通过课堂教学、讲座培训、网络宣传等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知识和处置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模拟可能发生的校园事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范处置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区教育局应当指导和督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

(3)要求辖区学校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认真防范;对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治,必要时向高陵区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邻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4)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机制,结合季节特点、事故类型,每季度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事故形势和事故趋势分析会议,加强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实时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2 监测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收集、监测涉及校园事故的风险信息,并及时将重要的风险信息向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并安排专人监测监控,及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

3.3 预警

3.3.1 预警发布

按照校园事故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同意后,发布预警信息,相关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需及时转发,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预警信息接收和预警行动落实情况。

校园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采用文件、电话、短信、传真、内网、社交软件工作群等方式发送,发送时需附《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见附件3),内容包括发布时间、信息来源、会商结果、预警措施及信息发布面向的对象等信息。

3.3.2 预警行动

校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会商结果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预警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校园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与师生有关的校园安全事故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校园事故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校园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3.3.3 预警解除

通过预警措施使校园事故风险消除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督导有序解除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送

校园事故信息报送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首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成员单位或各校(园)报送的校园事故信息后,对其进行核实并上报应急指挥部。续报和终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应急工作组及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后,报应急指挥部。其中终报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进行。指挥部办公室在向应急指挥部报送信息时,应将校园事故信息同时上报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对于影响较大的校园事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报送信息。

校园事故的首报、续报和终报均采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的形式,电话报送需明确报送单位、报送人和联系方式,书面报告需填写《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信息办理单》(见附件4),并采用文件、传真、内网等形式于电话报送后1小时内提交。

首报内容应包括校园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型和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影响类型,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续报内容应包括校园事故处置进展,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医疗救治情况,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事发地周边风险监测情况,人员疏散避险情况,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等。

终报应包括校园事故应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次生、衍生事故风险的控制情况,事故初步调查结果,需要善后处置的事项等。

4.2 先期处置

校园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设备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事故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疏散、转移学校师生。

4.3 分级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校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4.3.1.1 Ⅲ级响应

校园发生个体伤害伤亡或少数人轻微人身安全事件时,经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对事发校(园)进行指导、协调处置的,启动Ⅲ级响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救援力量,开展校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3.1.2 Ⅱ级响应

当校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需要多个区级部门配合处置时,启动Ⅱ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区级部门及救援力量,开展校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校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提出校园事故处置资源力量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意见建议。

4.3.1.3 Ⅰ级响应

当校园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且危害影响继续扩大、急需补充应急资源和力量时,启动Ⅰ级响应。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上级应急指挥部、市教育局报告校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支援请求,接受上级指挥部的指导,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3.2 响应措施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根据校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求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做好与学校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学校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与要求做好各项处置与配合工作。

(2)调集医疗资源及时对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

(3)组织、指导相关部门随时跟踪新闻媒体及网络舆情动态,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安排有关部门统一发布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并纠正不实舆论信息。

(4)做好师生疏散与安置、家长安抚等各项保障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根据需要,在事发学校周边实施交通管控。

(6)为降低或消除校园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应急救援过程中因抢救受伤师生、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必须移动或破坏现场物件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标记,采取录像、拍照、录音、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

4.4 应急结束

校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应急指挥部会商分析认为达到应急结束的条件,经总指挥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5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由应急指挥部或者授权宣传舆情组统一协调、组织报道,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事故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校园事故信息由应急指挥部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按要求统一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校园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事故概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处理进展情况等。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校园事故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区政府应统筹计划、安排校园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全程指导、督促事发学校做好各项善后处置工作。

(1)医疗救治。区教育局跟进、掌握受伤或健康损害师生的救治及康复情况,并随时上报。

(2)心理干预。事发学校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心理援助,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心理医生指导并参与心理干预工作。

(3)家长安抚。区教育局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家长及老师家属的接待及安抚工作。

(4)治安维护。在善后处置期间,公安部门持续维护事发学校的治安秩序。

(5)次生和衍生灾害防范。有关部门协助学校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并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5.2 调查、评估与总结

校园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负责,调查、评估和总结校园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校园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校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校园事故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校园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校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校园事故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等;形成校园事故调查、总结和评估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5.3设施完善与维护

在损失评估的基础上,区教育局组织、指导学校在现有条件下,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等方式恢复教学,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正常。需要进行安置学生住宿的,应急指挥部协调各部门、属地街办做好保障工作。同时,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损失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受灾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校园事故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保障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6.2 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制定关键物资的应急保障方案。在平时加强应急储备物资、装备的动态管理,以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每次使用完毕后须对各类应急物资、装备及时补充和更新。社会应急物资按照专业方向和管辖权限,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

6.3 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对校园事故防范、处置、应急演练等工作所需的经费予以保障。

6.4 队伍保障

校园事故应急队伍主要由公安、消防、疾控、急救等专业救援力量组成,各校园事故应急队伍须定期开展校园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保证专业抢险能力。

6.5 医疗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校园事故的特点,统计选取具有相应医治能力和实力的医疗机构,保证受伤人员得到有效的治疗,同时依托市急救中心高陵急救站急救车辆队伍,保证受伤人员的快速转运。

6.6 治安保障

公安高陵分局负责组织警力对校园事故现场开展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和保护事故现场等工作,保护校园事故周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及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疏散避险、医疗救援和事故调查的顺利开展。

7 预案管理

7.1 宣教培训

区教育局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师生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公安、消防、交警、卫生、地震、食药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区教育局负责校园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区教育局每年制定的培训工作计划中应涵盖校园事故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校园事故应急预案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培训的对象包括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

宣传、培训的形式包括:讲座、研讨会、宣传片放映、资料发放、参观交流等。

7.2 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方式,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活动。本预案原则上至少每3年进行1次演练。

7.3 预案体系

高陵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与本预案衔接,定期组织实施开展演练活动。

7.4 预案修订与备案

本预案由高陵区教育局会同高陵区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按照《西安市高陵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与更新,经高陵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印发执行,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抄送市教育局。

8 奖励与责任追究

8.1 奖励

对参加校园事故应急救援并做出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

(1)在救援过程中,提出的救援方案或提供的应急资源有效解决实际救援难题,或有效加快救援进程的。

(2)在危险时刻,果断采取措施保护他人,使其免受伤害的。

(3)主动承担危险性较大地救援工作,并成功实施救援任务的。

(4)救援工作得到广大群众肯定的。

8.2 责任追究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依法给予处罚或处分:

(1)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事故,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

(2)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事故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未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采取预警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

(4)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事故或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服从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6)未及时组织开展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7)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

(8)不及时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

9 附则

9.1 说明

本预案有关等级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序号

单 位

应 急 职 责

1

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新闻办)

负责组织指导校园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宣传;负责校园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根据情况开展舆情应对和处置;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校园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

区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做好校园安全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统筹协调相关涉事单位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区教育局

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校园事故;负责校园事故信息的收集与报送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与事故应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事故调查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4

区应急管理局

对校园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校园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

区消防救援大队

承担校园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及遇险人员搜救和转移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

区民政局

将灾后符合条件的因灾致贫生活困难受伤人员及遇难者家属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

区信访局

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信访信息,联系、协调、督促职能部门妥善处置师生信访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

区发改委

负责参与、指导受灾学校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

公安高陵分局

负责校园事故现场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维护和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调查、处置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及师生安全的治安事件;负责调查、处置校车交通事故,协调、指挥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

区司法局

负责指导广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负责向符合条件的在突发事件中受到侵害、伤害的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

区财政局

负责校园事故应急处置资金的保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负责事发地学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对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指导、协调和监督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

区住建局

参与、协调校园事故中涉及建筑物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检查鉴定等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人任务。

15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负责规范学校周边沿街商户出店经营行为,清理、取缔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及占道经营行为;指导、协调校园事故中涉及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6

区交通运输局

协同组织校园事故应急救援所需客货运输车辆的征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的运输;保障辖区农村公路道路通畅;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7

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对校园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院前急救和转运医疗;依法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置;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协调心理卫生专家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及心理援助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8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指导、协调校园安全事故中涉及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协调特种设备专家制定设备抢修方案;参与事故调查及协调特种设备的技术鉴定;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9

区水务局

负责督导检查供水设施产权单位的供水工作,指导供水企业对因校园事故受影响的供水管线,设施运行关停或抢修及因校园事故能导致供水中断区域的应急供水;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

各街道办事处

履行属地职责,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校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

工作职责: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指示、部署,做好校园事故抢险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事故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宣传舆情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组织校园事故信息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学校师生的网络舆情知识宣传工作;开展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医疗卫生机构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校园事故及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治安维护组

牵头单位:公安高陵分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校园事故现场的安保维稳、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依法及时、有效处置由校园事故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工作职责:负责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指挥、调派应急队伍;安排部署事故现场监测、清理、守护;事故处置完毕后,负责事故现场的检查验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委

工作职责: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根据需要紧急调拨救援、生活物资;做好事故现场水源等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及其他有关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3

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

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批准领导


签发人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信息来源


会商结果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预警措施


信息发布

面向的对象


接收单位


接收人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接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说 明

1.信息来源:简要叙述事件的基本过程;

2.会商结果:填写预测预警信息情况、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及下一步建议等。

附件4

西安市高陵区校园事故信息办理单

年 月 日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时间

接报人





事由


领导批示:

拟办意见


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