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7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41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条块结合、协同联动的要求,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在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对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制定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完善监管规则标准,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在“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同规则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在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自上而下编制,逐层向下覆盖。街道一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入区级清单,不单独编制。采取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纳入清单。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区审改办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从《西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确认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汇总形成《高陵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区级清单(2022年版)》)。各单位在区级清单范围内梳理确认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审改办。
(二)制定细化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国家、省级、市级相关部门确定的实施规范和《区级清单(2022年版)》,及时做好衔接。在实施规范过程中,上级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部门要保持一致。涉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行政许可事项,应按照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实施机关。
(三)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实施规范明确的要素内容,不得有兜底性条款。办事指南要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此前尚未制定办事指南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抓紧在实施规范基础上补充相关服务性信息,制定办事指南。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不断深化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区域通办等改革举措,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四)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区审改办负责对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相关部门应当充分研究论证,专门作出说明,并征求区审改办、区司法局及有关部门意见,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向区审改办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申请,区审改办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整。此外,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本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
(五)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区级各相关部门及街办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清理整治情况报送区审改办备案。本级各类改革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级、市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过渡方案,认真研究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期间的衔接办法,确保事项调整不影响企业群众正常办事。区审改办要与权责清单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及时将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六)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对已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事项,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措施,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1〕152号)要求,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建立完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高效联动机制。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七)加快线上线下融合。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要求,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推动各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共享。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八)及时公开相关内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应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提升企业群众对相关情况知晓度,强化群众监督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将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考核。
(二)严格时限要求。2022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1月中旬前,完成变相许可清查整治,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更新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问责。区级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清单之外实施行政许可的,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西安市高陵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西安市高陵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共260项,其中承接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设定事项252项,垂直管理机构实施事项8项)
(一)承接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设定事项
序号 | 区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区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
1 | 区委办(档案局)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区委办(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
2 | 区委宣传部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公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1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 | 区委宣传部 | 出版物零售业务 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出版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4 | 区委宣传部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区委宣传部 (市新闻出版局部门权限委托至区县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 《印刷业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50号) | |
5 | 区委统战部 (区民宗局)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 设立审批 | 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6 | 区委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宗教事务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7 | 区委统战部 (区民宗局)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部分审批,部分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 | 区委统战部 (区民宗局)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宗教事务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9 | 区委统战部 (区民宗局)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 | 区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 | 区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 |
11 | 区发改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 商投资项目)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2 | 区发改委 | 可能影响石油 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3 | 区发改委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区发改委(市发改委权限依法委托至区县电力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50号) | |
14 | 区发改委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区发改委(市发改委权限依法委托至区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50号) | |
15 | 区教育局 |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 | 区教育局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7 | 区教育局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 | 区教育局 | 校车使用许可 | 区政府(由区教育部门会同区公安机关、区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西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 | |
19 | 区教育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区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20 | 区教育局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
21 | 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 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22 | 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23 | 区民政局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宗教事务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24 | 区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 资格审批 | 区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25 | 区民政局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区民政局 | 《殡葬管理条例》 | |
26 | 区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区民政局 | 《地名管理条例》 | |
27 | 区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5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28 | 区人社局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项的通知》 (市政发〔2020〕11号)《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29 | 区人社局 | 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项的通知》(市政发〔2020〕11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0 | 区人社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1 | 区人社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6〕34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43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2 | 区人社局 | 企业实行不定时 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 《陕西省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陕劳发〔1995〕201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发〔2016〕22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3 | 区住建局 | 单位、组织和个人 投资建设除城市道路外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4 | 区住建局 | 城镇污水排入 排水管网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5 | 区住建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6 | 区住建局 | 燃气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7 | 区住建局 | 燃气经营者改动 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市政发〔2014〕19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8 | 区住建局 | 特殊车辆在城市 道路上行驶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39 | 区住建局 | 新建、改建、扩建 燃气工程核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40 | 区住建局 |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 迁移、改建排水、 防洪设施批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41 | 区住建局 | 在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临时进行施工作业批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42 | 区住建局 | 迁移、拆卸、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在设施上拉线接电、悬挂物品的批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43 | 区住建局 | 在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的批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44 | 区住建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45 | 区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5号) | |
46 | 区住建局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5号) | |
47 | 区住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建消发〔2020〕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陕建消发〔2021〕2号) | |
48 | 区住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建消发〔2020〕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陕建消发〔2021〕2号) | |
49 | 区住建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50 | 区住建局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区住建局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
51 | 区住建局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区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
52 | 区住建局 | 集中供热经营 许可证核发 | 区住建局 |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 | |
53 | 区住建局 | 改装、拆除、迁移、连接供水、供热、燃气管道设施的批准 | 区住建局、 区水务局 |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 |
54 | 区住建局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高陵区各街道 办事处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
55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亭、宣传娱乐活动点、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保管站和堆放物料、施工作业的批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发〔2020〕11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56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50号)《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57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58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59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绿化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60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权限依法委托至区县城市管理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50号) | |
61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 |
62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城市公园内举办展览、文体表演等活动审批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 | |
63 | 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64 | 区交通运输局 | 涉路施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65 | 区交通运输局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66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67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 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68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69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70 | 区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71 | 区交通运输局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 范围土地审批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 |
72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 文件审批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 |
73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 | |
74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 |
75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76 | 区交通运输局 |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77 | 区交通运输局 | 船舶国籍登记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
78 | 区交通运输局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区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79 | 区水务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修建水库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0 | 区水务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1 | 区水务局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2 | 区水务局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供水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3 | 区水务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4 | 区水务局 | 取水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5 | 区水务局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6 | 区水务局 | 河道采砂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7 | 区水务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8 | 区水务局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区政府(由区 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89 | 区水务局 | 挖掘、占用、利用、跨(穿)越水工程设施建设活动批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90 | 区水务局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节约用水设计方案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91 | 区水务局 | 地下水凿井施工核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92 | 区水务局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区水务局 | 《城市供水条例》 | |
93 | 区水务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区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94 | 区水务局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区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95 | 区水务局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区水务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
96 | 区水务局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 建设审批 | 区水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97 | 区水务局 | 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设计方案审查 | 区水务局 |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 | |
98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农药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农药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99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兽药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兽药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0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 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1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食用菌菌种生产 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部分审批,部分受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2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区政府(区行政审 批服务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3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4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5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6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动物诊疗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8号修正)《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7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8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09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15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7年第1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5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10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6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11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渔业捕捞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12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
113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 合格证签发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
114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 考察审批 | 区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受理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
115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 |
116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117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118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区政府(由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
119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120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区政府(由区 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
121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 |
122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3号) | |
123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公布,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正) | |
124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植物检疫机构) | 《植物检疫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取消和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5号) | |
125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
126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
127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 |
128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区政府(由区 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承办) |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取消和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5号) | |
129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
130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采集、出售、收购、出口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负责采集、出售、收购初审) | 《陕西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
131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临时占用湿地恢复 方案核准 | 区农业农村和 林业局 | 《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 | |
132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高陵区各街道 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133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取消和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5号)《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34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取消和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45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35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36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经营野生动物及其 产品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37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38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39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0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1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2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3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全民健身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13年第17号) 《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体发〔2013〕59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市政发〔2014〕19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4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 设施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5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区政府(由区 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征得市文物局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6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7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区政府(由区 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征得市文物局同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8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49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50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51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由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广电总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152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 设立、终止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 体育局(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由其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广电总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153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 体育局(由本级广电部门受理 并逐级上报广电总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154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 体育局(初审)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 | |
155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 区文化和旅游 体育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156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 业务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 体育局(由本级广电部门受理 并逐级上报省广电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9号修正) | |
157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区文化和旅游 体育局(初审)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号修正)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 |
158 |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区文化和旅游 体育局(初审)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
159 | 区卫生健康局 | 饮用水供水单位 卫生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0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1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2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3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4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5 | 区卫生健康局 |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6 | 区卫生健康局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 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7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师执业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8 | 区卫生健康局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69 | 区卫生健康局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 资格认定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70 | 区卫生健康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71 | 区卫生健康局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72 | 区卫生健康局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73 | 区卫生健康局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区卫生健康局(初审)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
174 | 区卫生健康局 | 护士执业注册 | 区卫生健康局 |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175 | 区卫生健康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区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 |
176 | 区应急管理局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77 | 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78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79 | 区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0 | 区应急管理局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修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1 | 区应急管理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 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区政府(由区 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2 | 区应急管理局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 |
183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4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5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6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 登记注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7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8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小餐饮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89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90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西安市高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高办字〔2019〕84号) | |
19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 |
192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 |
193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70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40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194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
195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
196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 购买审批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4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13号) | |
197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权限依法委托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西安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50号) | |
198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权限依法委托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50号) | |
199 | 公安高陵分局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
200 | 公安高陵分局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
201 | 公安高陵分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 安全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
202 | 公安高陵分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 行业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
203 | 公安高陵分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
204 | 公安高陵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公安高陵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205 | 公安高陵分局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 |
206 | 公安高陵分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运达地或者 启运地)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 |
207 | 公安高陵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08 | 公安高陵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运达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09 | 公安高陵分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10 | 公安高陵分局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11 | 公安高陵分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 运输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
212 | 公安高陵分局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公安高陵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213 | 公安高陵分局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14 | 公安高陵分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215 | 公安高陵分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公安高陵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 |
216 | 公安高陵分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公安高陵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 |
217 | 公安高陵分局 | 机动车登记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18 | 公安高陵分局 | 机动车临时通行 牌证核发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19 | 公安高陵分局 | 机动车检验合格 标志核发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20 | 公安高陵分局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21 | 公安高陵分局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222 | 公安高陵分局 | 非机动车登记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23 | 公安高陵分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224 | 公安高陵分局 | 户口迁移审批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225 | 公安高陵分局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
226 | 公安高陵分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公安高陵分局 (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
227 | 公安高陵分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 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公安高陵分局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228 | 公安高陵分局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通行证签发 | 公安高陵分局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229 | 公安高陵分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公安高陵分局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230 | 公安高陵分局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通行证签发 | 公安高陵分局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231 | 公安高陵分局 | 收容流浪犬场所审批 | 公安高陵分局 |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 | |
232 | 公安高陵分局 | 犬类展览、竞赛、 表演许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 | |
233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
234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 |
235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 分割转让批准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
236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区政府(由资源规划高陵分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237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区政府(由资源规划高陵分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238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239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240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241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242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 | |
243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 保护审批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会同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244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会同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245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会同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246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
247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
248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排污许可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
249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 |
250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251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
252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辐射安全许可 |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二)垂直管理机构实施事项
| 序号 | 区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区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国家税务总局 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国家税务总局 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 | 高陵区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高陵区烟草专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3 | 高陵区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 设计审核 | 高陵区气象局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4 | 高陵区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 竣工验收 | 高陵区气象局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5 | 高陵区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高陵区气象局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6 | 人民银行高陵支行 |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 人民银行高陵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7 | 人民银行高陵支行 |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 人民银行高陵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8 | 高陵区消防 救援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 安全检查 | 高陵区消防 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