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市财函〔2023〕782号)文件,现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2.8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涉及10个项目(详见附件1:2023年市级财政衔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现予以公告: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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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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