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对全区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医疗机构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通过资料审核、培训考核,决定对考核合格的298人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19人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现将以上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七天,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高陵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联系电话:029-86919902
邮 箱:glyzyg@126.com
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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