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建工高陵水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周家村、张卜街道南郭村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新建2座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其中周家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300m³/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A2/O池+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紫外消毒”。配套污水收集管道107392m,配套污水排水管道5054m。南郭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600m³/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O+潜流式人工湿地”。配套污水收集管道40964m,配套污水排水管道3844m。出水水质均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B标准后排入渭河。

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主要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处理站产臭单元均进行池体封闭处理,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生活用水进入污水站调节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渭河。

噪声: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各种泵类等机械设备噪声,由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建成后在噪声控制措施实施及设备正常工作情况下,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郭村污水处理站东侧10m吴村杨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栅渣收集于栅渣桶,加盖暂存,定期清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污泥采用移动式脱水车进行污泥浓缩脱水后外运处置;废活性炭、自动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

此栏目已归档

归档时间: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