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西安市康春皮肤病疑难病综合研究所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1011771018924X6 | 吉兆春 | 高卫消罚〔2025〕2号 | 轻微违法 | 生产的兆春牌百肤宁乳膏(产品批次20240701,生产日期20240705,有效期20260704)经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依据WS/T685-2020于2025年5月19日、2025年7月3日两次检验,两次检验结果显示该样品中硝酸咪康唑含量分别为329.5mg/kg、310.6mg/kg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 | 没收违法所得189元 、罚款金额20000元 | 2 | 2025/9/18 |
西安福泽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10132MABNX7Q88W | 马向妮 | 高卫医罚〔2025〕4号 | 轻微违法 | 1.门口摆放一宣传展板,上面写有“每周二中医专家坐诊,福泽堂中医中药专家坐诊”宣传内容。2、该药店大厅内摆放有一张桌椅,桌上摆放有一个电子血压计,桌子抽屉内放置有两个脉诊,一叠空白处方笺,桌椅旁墙上张贴有就诊告知,内容为:(1)、凡是来挂号病人依次排队号脉就诊,不能插队。(2)、凡是就诊不抓药的患者,每次付约诊费30元,可带走处方。(3)、本店处方一律不给只留存底。3、该药店中药区内发现坐诊医生雷东兴宣传页约百余份,处方笺医师签字栏有姓雷的大夫为张顺利、张峰峰、薛芳丽等患者开具48张处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 没收违法所得1506.8元、罚款金额6000元 | 0.6 | 2025/8/13 |
西安好药师宝寿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10132MABOLGE8XP | 高宝奇 | 高卫医罚〔2025〕5号 | 轻微违法 | 1、西安好药师保寿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内摆放一张桌椅,桌上摆放一个血压计,桌上放有一脉诊,在桌子抽屉里边发现有2本患者就诊和收费记录本。 2、在该药店中药饮片区柜台内发现有坐堂医杨满亿为患者开具的5张中医处方,其中4张附有西安好药师保寿康大药房收费票据。 3、坐堂医杨满亿现场不能出示相关中医执业资质。 4、该药店现场不能出示《中医诊所备案证》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5、为患者王佳芮等30名患者打印纸质处方未经医师签名或者加盖签章。 6、诊所备案凭证审批的诊疗科目为内科、妇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中医科。诊疗科目中未核准儿科,擅自为患者张米悦(CA25310000003,4岁6月)、张昕泽(CA250206000008,1岁10月)等24名儿童开展诊疗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 没收违法所得3147元、罚款金额6000元 | 0.6 | 2025/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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