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序号 | 行政处 罚决定 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注册码/信用代码 | 法定代 表人姓 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日期 |
1 | 西市监处罚〔2023〕0393号 | 陕西吉福宝母婴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 陕西吉福宝母婴服务有限公司 | 91610113MA6UW3LA3H | 王燕 | 当事人将盖有本公司公章的、非本公司真实客户的收费票据提供给西安似锦前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似锦前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西安探店达人微信群内,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找人使用当事人提供的非该公司真实客户的收费票据冒充曾经在陕西吉福宝母婴服务有限公司消费和接受服务的顾客,在大众点评及美团平台上陕西吉福宝母婴服务有限公司的网店“吉福宝母婴呵护中心(吉福宝月子中心)”的评价栏目中做出了四条好评评价,并给付了每人15元到20元人民币不等作为酬劳。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5000元。 | 直接履行 | 2023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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