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48号

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水果制品、饮料、调味品11类共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2批次。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46批次,合格44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7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0批次;餐饮食品6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0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酒类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饮料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西安市高陵区诚惠商行、西安市高陵区花果庄综合商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检验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