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37号

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6类共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2批次。

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1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0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西安市高陵区飞红商店销售的糖蒜、粉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检验合格产品信息表(食品).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品).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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