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7号

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4类食品共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酒类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糖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17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量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高陵区喜来客生活超市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高陵区章小花水产店销售的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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