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8号

近期,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6类食品共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7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7批次;调味品5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致病菌、污染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致病菌及污染物指标问题

(一)西安市高陵区刘小二砂锅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高陵区逸香源小吃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高陵区玉民风味小吃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西安市高陵区吉吉小吃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五)西安市高陵区周丽豆腐脑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六)西安市高陵区杰杰小吃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西安市高陵区经典香面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检验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xlsx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