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
关于确定610126101007JB00002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的公示

依据2023年12月28日资源规划高陵分局局长办公会精神,现出具610126101007JB00002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1、规划建设用地位置:高陵区北部通远街道灰堆村。

2、规划建设用地性质:物流仓储用地(1101)。

3、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7.727亩。

4、容积率:≥0.8。

5、建筑系数:≥40%。

6、绿地率:≤15%。

7、停车位:按照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

8、本次规划用地在“西安市风貌分区”中位于现代风貌区,依据《西安市城市设计导则》《西安市街道设计通则》《西安市夜景照明导则》《中心城区色彩管控实施导则》,对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等做如下要求:

(1)建筑风格:建筑风格为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的工业建筑,建筑风格应与使用功能相匹配,建筑形象与风格力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空间环境:采用简洁明快的空间建筑。街道小品、雕塑、道路铺装等应体现现代文化符号,体现航空城文化生活特征。

(3)建筑色彩:颜色的明度、彩度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协调,建筑立面及屋顶不宜采用高彩度、高明度的色彩及大面积使用饱和度高的颜色。不得选用红色或蓝色为主色调的彩钢屋顶。建议以航空蓝搭配白、土灰的建筑主体,配以灰色屋顶为该区的主要建筑色彩类型。

(4)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以节能环保可塑性强的材料为主,建筑应注重基座、墙身和顶部建筑整体关系的协调性,以及建筑各立面形式的统一性,禁止使用高反射系数的材料。

(5)建筑屋顶:现代材质与简洁的屋顶形式结合,以实用的平屋顶为主。

9、其他:用地中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生产必需的研发、涉及、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符合相关仓储建筑涉及规范要求。

自上述内容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上述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

联系电话:029-86927297 13809154447

联 系 人:于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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